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房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4.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4.02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 |
4.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4.04 | 回购期限 | √ |
4.05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 |
4.06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 √ |
4.07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4.08 | 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 √ |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提案4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1、提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7月3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表决方法: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联系电话:020-85189003指定传真:020-85189000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房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4.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4.02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 | |||
4.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4.04 | 回购期限 | √ | |||
4.05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 | |||
4.06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 √ | |||
4.07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4.08 | 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 √ |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3)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户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7月3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