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0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17,7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55元,共计募集资金50,710.00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014.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95.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9.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6.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号)。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号)核准,本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74,5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4,969.13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719.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6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7月1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对应募投项目 | 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 1994010104003566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0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 | 405245988883 | 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 | 78.24 |
行 | 项目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 | 8107007880180000072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5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 | - | 93.29 | - |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相关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于近日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