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表决票8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