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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源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147,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79,543.8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7,440,680.1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1,786.68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已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

86,442.00

41,000.00

41,031.00

100.08%

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

35,000.00

19,000.00

19,011.61

100.06%

众源新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

11,744.07

11,744.07

100.00%

合 计134,442.0071,744.0771,786.6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账号余额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
20000169629366600000051196,160.12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

39,515.54

200002193726666000000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24226

140,021.26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
20000169629366600000043110,563.6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915000000022891168,039.58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52046884815100000259,626.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26722

1.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2250084995210000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9150000000231571-

合 计-613,927.2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以下简称“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4年11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该项目因工程建设、设备交付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部分开始试生产,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项目试生产期限,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2024年11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为保证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由专人负责该募投项目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沟通,保质保量加快进度,确

保不出现关键节点延后的情形;

2、指定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积极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

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进度,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3、对设备调试情况保持关注,对于可能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时向公

司负责人汇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或建设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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