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汪芳女士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汪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芳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规定开展新任监事的选举工作。公司及监事会对汪芳女士在任职期间尽职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