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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可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0.29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081,2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081,2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5,000,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23,50023,500
2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7,5007,500
3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7,5007,500
合计38,50038,5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变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3,000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负责上海基地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以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13,50013,500
2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13,00013,000
3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4,5004,500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7,5007,500
合计38,50038,50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上海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上海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项目计划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13,000.008,700.814,301.04结项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节约了资金支出。上述募投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等部分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竣工时尚未支付所致。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海基地项目”节余后的募集资金4,301.0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与其他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自动终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上海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根据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经营发展需要等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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