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1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84.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前述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39人相应调整为729人,首次授予数量由4,236.5万股相应调整为3,852万股。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关联董事张进、刘子军、王家宝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72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0.8万股。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关联董事张进、刘子军、王家宝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