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刚先生具备董事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邹卫峰先生、桑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鸿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一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秘书周一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周一波先生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7-66823006传真:0757-66823000电子邮箱:investor@king-strong.com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
三、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财务总监罗海燕女士任期届满离任,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罗海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罗海燕女士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海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3,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罗海燕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罗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对罗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邹志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邹志锋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已取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邹志锋先生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7-66823006传真:0757-66823000电子邮箱:investor@king-strong.com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
五、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雪仪女士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雪仪女士拥有审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具备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1、王刚: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MBA进修结业。曾任香港李兆峰公司技术部经理、佛山市时通公司总经理、佛山星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公司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刚先生与雷炳秀女士、王婧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41,431,5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王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实际控制人王婧为兄妹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雷炳秀为母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邹卫峰: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职安信证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副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5月,先后任职恒泰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华南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职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20年10月28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31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3月,任知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年10月14日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卫峰先生持有公司648,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桑孝:男,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群众,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2年7月入职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宽普科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孝先生持有公司2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鸿雁:男,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及高级审计经理;2024年3月18日起加入公司,任战略投资部总监。2024年1月1日起,受聘担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专硕中心校外实践导师,聘期4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鸿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周一波: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承包线管理部经理助理、树脂磨具厂副厂长、证券事务部经理;2019年2月12日至2021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一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一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邹志锋:男,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群众,大专学历,2016年10月入职公司,2017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志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1%,除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先生为兄弟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雪仪:女,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起,历任公司费用、成本会计,新劲刚(香港)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