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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同芯”)因投资建设“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需要,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含4年),东莞同芯本次贷款主要用于“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建设。为保障东莞同芯资金需求及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东莞同芯此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拟以东莞同芯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东莞同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保税环路2号5号楼710室
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提供反担保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0,095,069.87132,193,426.74
负债总额87,910.9812,196,046.9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87,910.9812,196,046.92
净资产120,007,158.89119,997,379.82
资产负债率0.07%9.23%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7,535.67-9,779.07
净利润7,158.89-9,779.07

注:东莞同芯自2023年6月成立至今尚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事项: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贷款有利于保障“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东莞同芯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涉及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8,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融资性担保额度46,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非融资性担保额度22,000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46.29%,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7.8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57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8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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