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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65,849,395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对应股份已于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5,849,3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442,934,810股变为508,784,2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5,849,39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25,000,0004.91%25,000,000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8,072,2893.55%18,072,289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12,138,5542.39%12,138,554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4,975,9030.98%4,975,9030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4,819,2770.95%4,819,27706UBSAG481,9270.09%481,9270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61,4450.07%361,4450合计65,849,39512.94%65,849,3950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1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65,849,395

合计65,849,395

(五)股份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5,616,207-65,849,395159,766,81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3,167,99865,849,395349,017,393

股份合计508,784,2050508,784,20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振华新材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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