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
案》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网络智能化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及为相关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