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4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3日—4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联系传真:0411-82802712电子邮箱:callme_yh@sina.com联系人:杨浩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7月5日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7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