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董事沈晓青、徐继坤、李文君、赵刚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27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00股进行解除限售。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1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