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等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低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集群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 35,201.86 | 35,201.86 | 33,069.60 |
高性能分布式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 34,309.74 | 34,309.74 | 18,000.00 |
新一代云数据库产品建设项目 | 25,291.14 | 25,291.14 | 17,126.86 |
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 | 80,023.57 | 80,023.57 | 69,300.10 |
达梦研究院建设项目 | 60,274.88 | 60,274.88 | 20,072.49 |
合计 | 235,101.19 | 235,101.19 | 157,569.05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梦数据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