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44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均价为12.7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2,859,248.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第 2 页 共 2 页
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