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理财产品的金额,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1.2、7.1.10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应披露进展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 | 1.5%或2.3% | 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短期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将严格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二)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虽然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1.5%或2.3% | 2024年6月7日 | 2024年9月6日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否 |
(二) 已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 | 产品类 | 产品名 | 产品金额 | 年化收 | 起始 | 终止 | 本金收 | 资金 | 是否 |
方名称 | 型 | 称 | (万元) | 益率(%) | 日期 | 日期 | 回情况 | 来源 | 为关联交易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 | 2.3% | 2024年6月7日 | 2024年6月28日 | 全部收回 | 募集资金 | 否 |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委托理财的产品说明书、合同等相关认购材料及业务凭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