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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天职业字[2024]42689号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天职业字[2024]4268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4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向贵所递交了回复报告,现补充回复如下,修改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其中,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回复报告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报告仅供京北方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目 录

问题1 ...... 3

问题2 ...... 9

问题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000.00万元(含本数),拟投入募集资金6,997.16万元用于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测试云项目)、60,555.08万元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以下简称金融数字化项目)、29,190.67万元用于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发实施费用”的资金总额为35,694万元,三个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分别为80.26%、91.89%、96.36%,高于公司历史研发投入资本化率。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33,048.93万元,较2022年底大幅增加,系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项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测试云项目和金融数字化项目在报告期内同类相关产品的具体内容、营业收入及占比、是否为成熟产品,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目标客户扩展至非金融机构客户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要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4)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2)(3)(4)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说明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费用投入已不再资本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本次募投项目相比,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研发项目系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及变化情况,采取边研发边实施的模式,对原有的产品系统进行持续更新迭代,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交叉滚动开展的方式,开发支出资本化节点难以明确,较

难严格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不符合研发投入资本化条件的第五条:“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公司将这部分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此外,还有部分公司历史研发投入项目主要处于研究阶段,是对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是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而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研发投入计入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对谨慎。针对本次募投项目,虽然公司经过了前期研究方向确定、需求调研、市场背景调查及竞品分析、技术方案论证及设计、业务需求编写及评审、功能清单及流程梳理、可行性论证等,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准备,取得了初步的技术进展或技术成果,未来的研发投入形成无形资产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公司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资本化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投入不再资本化。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45,093.5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63,460.4830,380.06
2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596.5114,713.51
合计97,056.9945,093.57

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和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资本化处理与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投入一致。

2、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方案调整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总投资63,460.48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21,880.18万元,包括工程建造17,651.49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2,816.57万元、预备费1,412.12万元,设备投入1,312.30万元,包括硬件设备1,193.30万元、软件119.00万元,开发实施费用33,26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0.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380.06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项目场地投入21,880.1821,597.76-
1.1工程建造17,651.4917,651.49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2工程建造其他费用2,816.572,816.57
1.3预备费1,412.121,129.70
2设备投入1,312.301,312.30-
2.1硬件设备1,193.301,193.30
2.2软件119.00119.00
3开发实施费用33,268.007,470.00
4铺底流动资金7,000.00--
5项目总投资63,460.4830,380.06-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596.51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13,864.26万元,包括工程建造11,184.78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1,784.71万元、预备费894.78万元,设备投入849.25万元,包括硬件设备764.25万元、软件85.00万元,开发实施费用18,883.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4,713.51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项目场地投入13,864.2613,864.26-
1.1工程建造11,184.7811,184.78
1.2工程建造其他费用1,784.711,784.71
1.3预备费894.78894.78
2设备投入849.25849.25-
2.1硬件设备764.25764.25
2.2软件85.0085.00
3开发实施费用18,883.00--
4项目总投资33,596.5114,713.51-

综上,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本化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质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总金额为9,494.4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资本化支出募集资金 非资本化支出
1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63,460.4830,380.0621,780.368,599.70
2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33,596.5114,713.5113,818.73894.78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资本化支出募集资金 非资本化支出
合计97,056.9945,093.5735,599.099,494.48
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21.06%

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占募投总额为

21.06%,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监管规定。

(三)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已终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融IT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创新技术中心项目”)经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将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IT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已投资金额分别为27,630.98万元和16,157.74万元,占项目投资额的80.36%和90.26%,剩余资金主要为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软硬件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将按照项目规划投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IT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金融IT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21,391.0077.42%
研发投入6,239.9822.58%
合计27,630.98100.00%
创新技术中心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12,585.2077.89%
研发投入3,572.5422.11%
合计16,157.741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80.51万元,为与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相关的前期支出。对于公司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的建设费用,其中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场地后续建设费用由本次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其

余场地部分的后续建设费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次募投已取得的地块上实施,前次募集资金支付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在投入、成本方面能够有效区分。投入方面,本次募集资金与前募资金均各自分别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且具体支出内容不同,能够有效区分。成本方面,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和前募项目采用不同的项目代码进行成本和费用归集,各项投入按照相应的项目代码归集,研发人员按照具体实施的研发项目分别报送工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计入工时核算系统,各月的人工费用按申报的工时分摊计入具体的研发项目,成本能够有效区分。

(四)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1、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

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89.50万元,公司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的要求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前期施工作业。

2、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不存在对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问题(2)(3)(4),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类似项目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部以及相关研发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资本化率、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异同;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明细,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计算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结合在建工程的主要内容,确认前募资金是否投入在建工程;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决策及公告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入明细表;

(3)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明细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问题(2)(3)(4)相关事项,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方案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投入不再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与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投入一致;

(2)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次募投取得的地块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与前募项目在投入、成本方面能够有效区分;

(3)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问题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37.43万元、-4,948.90万元、13,484.62万元和-61,638.6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呈增长趋势,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平均结算天数呈增长趋势。回复文件显示,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技术人员人数为11,011人,其中除研发人员之外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为9,180人,人均薪酬为20.58万元,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2)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3)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核查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一、补充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及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受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长及客户回款周期影响,具有合理性

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48.90万元、13,484.62万元和13,102.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048.30万元、27,695.71万元及34,762.7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净利润34,762.7127,695.7123,048.3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加:信用减值损失2,333.8929.092,073.29
资产减值准备815.19647.41616.1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26.161,277.951,297.29
使用权资产折旧1,615.931,505.67894.13
无形资产摊销70.8015.067.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99.36251.86237.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5.59-4.7418.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7110.5615.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2.09-29.68-83.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02.14675.38352.1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70.20-930.33-1,23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54.78-245.21-378.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1.68-47.40-45.0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8.93565.00-1,414.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031.16-22,565.41-37,305.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354.954,633.726,939.49
其他-280.04-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02.5513,484.62-4,948.9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762.7127,703.8223,060.6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均持续增长,其中应收项目增长规模更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回款期较长,部分项目以合同验收作为结算时点,导致部分经营活动现金尚未收回。此外,公司人力成本逐年上升,且刚性支付,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 31日2022年12月 31日2023年12月 31日
1、合同资产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22,180.5140,627.1154,652.29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10,059.2413,308.9617,190.53
合计32,239.7653,936.0771,842.82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68.80%75.32%76.07%
项目2021年12月 31日2022年12月 31日2023年12月 31日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31.20%24.68%23.93%
2、应收账款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73,801.8468,166.9077,707.38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7,670.7213,692.8117,860.59
合计81,472.5681,859.7195,567.97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90.58%83.27%81.31%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9.42%16.73%18.69%
3、应收项目合计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95,982.35108,794.01132,359.67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17,729.9627,001.7735,051.12
合计113,712.31135,795.78167,410.79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84.41%80.12%79.06%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比15.59%19.88%20.94%

2021-2023年末,公司应收项目较上期末增长规模分别为37,119.33万元、22,083.47万元及31,615.01万元,主要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项目增长,系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的主要来源。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所致,其中信息技术服务形成的应收项目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技术服务回款周期长,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多数按季度/半年度结算,同时该类业务常将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成果正常使用一定期限后,客户才予以支付,因此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大;而在业务流程外包领域,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或人月数量按期确认收入,客户按月与公司结算,结算周期短、频率固定,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小。

2、公司2022及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年度
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413.5358,240.3774,163.91123,530.32289,348.13
收到的税费返还17.365.55--22.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7.481,883.521,245.241,689.146,065.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78.3860,129.4475,409.15125,196.55295,413.51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17.732,046.463,427.892,363.799,255.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023.3562,929.2574,071.2862,116.76259,140.64
支付的各项税费3,618.593,857.454,646.135,471.7117,593.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9.723,484.303,698.474,739.5214,37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509.4072,317.4685,843.7774,691.78300,36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31.02-12,188.02-10,434.6250,504.76-4,948.90
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397.4571,468.6787,737.07167,776.03365,379.22
收到的税费返还-27.39-5.9433.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826.43-154,377.541,912.951,842.077,203.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223.89-82,881.4889,650.02169,624.04372,616.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53.912,102.094,200.572,485.229,941.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5,646.5174,925.2691,088.5775,106.21316,766.55
支付的各项税费4,093.324,517.695,503.417,027.0321,141.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590.77-153,310.682,514.123,487.8311,282.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9,484.51-71,765.64103,306.6788,106.29359,13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60.62-11,115.84-13,656.6681,517.7513,484.62
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871.5095,114.57105,155.37174,391.78424,533.22
收到的税费返还-14.630.004.9119.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78.951,576.852,332.962,132.408,221.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050.4596,706.05107,488.33176,529.09432,773.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65.342,339.852,615.014,859.7811,379.99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863.5090,895.86105,366.4384,797.65368,923.44
支付的各项税费5,230.795,711.906,418.237,957.0625,317.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75.853,771.483,729.264,173.3814,049.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035.48102,719.09118,128.93101,787.87419,67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85.03-6,013.04-10,640.6074,741.2213,102.55

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呈现季节性特征,2022年及2023年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转正,2021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为负数主要系因为当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相应款项于2022年收回,从而导致2022年经营性现金流规模较大。自2022年起,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客户回款情况未出现重大异常,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484.62万元及13,102.55万元,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现金流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3、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季度分布情况如下,普遍存在前三季度为负数,四季度回款转正的情况,同样呈现季节性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因受客户结算因素等影响,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公司2022年及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
高伟达一季度-27,785.56-15,139.00-10,968.74
二季度-31,743.29-14,085.32-15,191.84
三季度-29,895.96-16,863.21-10,756.35
年度-8,487.00-10,301.759,176.12
宇信科技一季度-47,484.68-49,711.30-43,924.00
二季度-56,616.80-88,147.61-46,693.95
三季度-67,754.35-87,781.22-108,617.08
年度11,690.2317,506.3244,655.87
长亮科技一季度-11,403.00-26,341.62-17,925.90
二季度-30,131.75-47,841.10-25,143.07
三季度-37,729.67-45,418.85-28,942.76
可比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
年度3,343.72-8,318.2210,570.06
安硕信息一季度-13,172.09-16,422.54-15,745.35
二季度-24,110.78-30,878.96-20,243.39
三季度-29,198.32-32,843.71-22,358.61
年度-9,717.37-15,633.711,654.43
科蓝软件一季度-15,961.85-16,777.27-16,035.30
二季度-26,002.61-20,256.12-25,413.61
三季度-34,963.00-32,113.88-31,404.49
年度-7,481.41-9,053.261,661.19
四方精创一季度-6,742.77-5,514.39-342.10
二季度-8,693.26-4,317.77-3,545.84
三季度-7,079.37-2,795.433,156.04
年度2,582.6114,075.1912,711.15
软通动力一季度-54,900.88-123,998.06-96,631.07
二季度-55,781.83-61,942.93-88,090.52
三季度-13,448.36-69,376.69-36,192.83
年度64,720.68101,237.3587,234.43
天阳科技一季度-27,955.97-29,008.03-13,600.64
二季度-35,737.83-41,624.57-8,388.18
三季度-45,814.82-48,042.905,112.59
年度-23,137.30-21,744.4340,629.49

注:季度数为累计数,非单季度数据

4、公司具备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能力

假设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均未选择转股,存续期内也不存在赎回、回售等相关情形。参考发行公告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期限为6年、评级为AA-的51只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及到期赎回价格的最大值,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需要支付的利息及到期赎回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
市场利率/到期赎回补偿利率最大值0.30%0.60%1.00%1.50%2.30%118.00%
利息支出/ 到期赎回金额135.28270.56450.94676.401,037.1553,210.41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利润情况及如上假设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金额
可用于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的项目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28,509.05
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①171,054.29
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偿付可转债第1-5年利息总额②2,570.33
可转债第6年到期赎回金额(包含本金及第6年利息)③53,210.41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息合计④=②+③55,780.75

注1: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此处为测算假设,非公司盈利预测;注2:出于谨慎考虑,可转债年利息总额参考发行公告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期限为6年、评级为AA-的51只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的最大值确定;

注3:出于谨慎考虑,假定可转债到期均未转股,可转债到期赎回溢价参考发行公告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期限为6年、评级为AA-的51只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大到期赎回价格确定为118%。

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需要支付本息合计55,780.75万元。参照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进行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171,054.29万元,即使全部债券持有人均选择到期赎回,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此外,2022年起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84.62万元及13,102.5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平均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为111,578.40万元,公司有充足的偿债资金来源,偿债风险整体较小。且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及投入使用,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长,并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随着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下降。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的能力。

(二)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1、公司人员地点分布情况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研发人员1,9362,0032,0201,858
员工总数30,73930,62627,40424,800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研发人员占比6.30%6.54%7.37%7.49%

截至2024年3月31日,研发人员共计1,93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30%。公司研发人员服务于研发项目,不属于业务人员,不对业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产生影响。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服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交付区域2024年1-3月
收入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35,581.5750.325,54547.86
华东区4,054.235.737486.46
华南区13,711.1219.392,27619.65
中南区656.620.931721.48
西南区9,817.2613.891,62314.01
东北区3,964.415.617596.55
西北区2,786.783.944623.99
境外132.010.19--
总计70,703.98100.0011,585100.00
交付区域2023年
收入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143,442.7351.414,47147.66
华东区52,510.7218.822,43325.93
华南区39,360.3814.111,11611.90
中南区14,564.985.222782.96
西南区16,484.465.915886.27
东北区2,738.280.981391.48
西北区9,581.843.433573.81
境外328.700.12--
总计279,012.08100.009,382100.00
交付区域2022年
收入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122,690.6352.853,97448.56
华东区41,930.9218.062,11925.90
华南区34,713.8814.9594911.60
中南区11,857.345.112933.58
西南区13,553.375.845166.31
东北区2,027.570.871181.44
西北区5,249.412.262142.62
境外112.040.05--
总计232,135.17100.008,183100.00
交付区域2021年
收入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92,692.3250.773,20244.98
华东区33,456.1218.321,89826.66
华南区30,644.2316.7891512.85
中南区10,889.395.963755.27
西南区11,150.266.114195.89
东北区254.040.141361.91
西北区3,481.371.911732.43
境外10.640.01--
总计182,578.38100.007,118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分布与相应人员分布占比情况基本一致,客户对于发行人的需求在于可以保障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相应的服务质量,发行人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安排适合的场地及相应人员进行服务,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在北京的员工人数为3,078人、3,840人、4,242人及5,225人,占比分别为43.24%、46.93%、45.21%及45.10%。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区域分布中,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由于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地区且各大国有大型银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与北京地区客户合作历史悠久,需要大量的人力及时响应当地旺盛的业务需求,公司向员工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薪酬。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业务外包业务收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服务区域2024年1-3月
收入(万元)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14,099.3634.535,72531.21
中南区6,405.7615.693,01416.43
华东区5,079.1612.442,06111.23
东北区4,557.9411.162,32012.65
华南区4,463.5610.932,11311.52
西南区4,135.3210.132,01710.99
西北区2,060.575.051,0955.97
境外34.050.08--
合计40,835.71100.0018,345100.00
服务区域2023年
收入(万元)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53,854.3737.095,65830.63
中南区21,192.4314.603,20017.32
华东区19,635.7913.522,02510.96
东北区15,020.7710.352,40913.04
华南区15,523.9310.692,14811.63
西南区13,399.029.232,01610.91
西北区6,422.324.421,0195.52
境外140.400.10--
合计145,189.03100.0018,475100.00
服务区域2022年
收入(万元)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52,501.0038.835,13530.79
中南区21,083.2515.592,87117.22
华东区17,658.3913.061,91911.51
东北区13,636.5110.092,26113.56
西南区13,429.939.931,90711.44
华南区11,817.658.741,72210.33
西北区4,917.853.648605.16
境外148.650.11--
合计135,193.23100.0016,675100.00
服务区域2021年
收入(万元)占比人数占比
华北区44,413.6836.155,28833.95
中南区17,452.5814.212,47815.91
华东区17,377.3014.152,10313.50
东北区12,183.689.921,90912.26
西南区13,634.6411.101,58210.16
华南区12,876.8510.481,4449.27
西北区4,767.513.887704.94
境外141.590.12--
合计122,847.84100.0015,574100.00

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遍布中国,交付区域包括华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东北和西北等7个区域,境外业务由境内远程支持。公司为满足各地客户需求,派遣大量员工进行驻场式服务,可以更加快速地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此外,公司业务涉及较多产品线,需要大量的业务流程外包人员支持,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所在地2022年2021年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21.5120.15
2大庆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11.1610.13
3深圳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未披露15.56
4山东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9.078.66
5合肥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11.2010.47
平均值13.2412.99

注:上述工资数据来自北京市、黑龙江省、深圳市、山东省、安徽省统计局《统计年鉴》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99万元/年及13.24万元/年。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对于劳动力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且有超过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相应薪资水平上浮;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标准化程度高,对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学历要求相对较低,相应薪资水平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涉及业务板块2023年2022年2021年

高伟达

高伟达软件开发及服务 移动广告营销22.9316.2217.64
公司名称涉及业务板块2023年2022年2021年

宇信科技

宇信科技软件开发及服务 创新运营业务21.9719.7816.10

长亮科技

长亮科技软件开发业务 维护服务业务19.2820.0614.40

安硕信息

安硕信息信贷管理类系统 风险管理类系统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系统 数据仓库和商业智能类系统及服务23.4619.2116.05

科蓝软件

科蓝软件软件和信息产业20.5318.2918.11

四方精创

四方精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27.1630.4626.81

软通动力

软通动力通用技术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 咨询与解决方案 数字化运营服务及其他18.6219.6815.72

天阳科技

天阳科技软件行业17.7916.9914.18

平均值

平均值21.4720.0917.38

发行人

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21.2619.6517.30

注1:同行业可比数据取自公开披露信息,人均薪酬=营业成本相应业务的人工成本÷(技术人员总数+生产人员总数-研发人员人数),其中科蓝软件研发人员单独列示不予以扣减;

注2:发行人员工人数为技术人员剔除研发人员人数。

2021-2023年,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7.30万元、19.65万元及

21.26万元,可比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7.38万元、20.09万元及21.47万元,其中注册地在北京的可比公司包括高伟达、宇信科技、科蓝软件及软通动力等在内平均薪酬分别为16.89万元、18.49万元及21.01万元,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与可比公司处于相近水平。各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和公司业务内容、服务区域以及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有关,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位于可比公司薪酬的范围区间内。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中40%以上位于北京地区等一线城市,工资水平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等原因较二三线城市较高,因此总体拉高了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均薪酬水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可比公司泰盈科技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泰盈科技(2022年1-6月)发行人(2022年)
营业成本-人工成本64,652.56110,844.60
项目泰盈科技(2022年1-6月)发行人(2022年)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21,04716,675
人均薪酬(年化)6.146.65

2022年,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6.65万元,2022年1-6月,泰盈科技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6.14万元,与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人员平均薪酬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人员人均薪酬与当地水平、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处于合理范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1、合同资产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32,239.76万元、53,936.07万元、71,842.82万元及85,550.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11%、20.85%、27.39%及32.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6%、14.68%、16.94%及

19.17%(年化),呈逐年上升趋势。合同资产余额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重增加,主要系如下原因所致:

(1)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增加

合同资产账面原值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合同资产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10,059.2413,308.9617,190.5322,322.14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22,180.5140,627.1154,652.2963,228.08
合计32,239.7653,936.0771,842.8285,550.22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31.20%24.68%23.93%26.09%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68.80%75.32%76.07%73.91%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结算天数29354349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算天数44637180

注:2021-2023年,业务流程外包业务结算天数=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业务流程外包业务营业收入/360),2024年1-3月,业务流程外包业务结算天数=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业务流程外包业务营业收入/90);2021-2023年,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天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360),2024年1-3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天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90)。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182,578.38万元、232,135.17万元、279,012.08万元及70,703.9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78%、63.20%、65.77%及63.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整体维持较高水平。结算政策上,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结算天数分别为29天、35天、43天及49天,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算天数分别为44天、63天、71天及80天。信息技术服务板块主要是按季度/半年度结算,业务流程外包板块主要按月结算,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各期形成的合同资产规模有所上升。此外,公司客户结算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2024年3月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及平均结算天数较2023年末相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受回款周期因素影响。

(2)客户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趋严

公司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最近三年的实际结算周期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简称实际结算天数(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邮储银行384849
建设银行112126
工商银行293542
光大银行856356
民生银行747962
农业银行355357
中国银行333841
交通银行143216
浦发银行10010463
恒丰银行1127449
平均值344343

注:上述表格所列客户为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实际结算天数为客户所有合同项下各期按照收入加权平均后的结算天数,结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末。

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最近三年平均实际结算天数分别为34天、43天及43天,相应结算天数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

银行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较长,受客户内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趋严等因素综合影响,客户内部审批流程有所延长,对结算审核更加严格,如某客户与发行人的结算流程在原有的线上审批流程基础上,增加了纸质签字流程。此外,部分客户于2020年后新增市场资本运作需求,对于支出结算的管理更加严格。随着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对应工作量未及时收到确认结算单据,导致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增加。

2、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2023年及2024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1,472.56万元、81,859.71万元、95,567.97万元及137,892.12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对服务外包业务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65%、31.64%、36.43%及51.6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68%、22.29%、22.53%及30.91%(年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相对稳定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如下:

(1)信息技术服务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不断增加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受益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182,578.38万元、232,135.17万元、279,012.08万元及70,703.9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78%、63.20%、

65.77%及63.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整体维持较高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70,703.9863.39%279,012.0865.77%232,135.1763.20%182,578.3859.78%
业务流程外包收入40,835.7136.61%145,189.0334.23%135,193.2336.80%122,847.8440.22%

应收账款余额按照业务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3月末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信息技术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114,122.1782.76%77,707.3881.31%68,166.9083.27%73,801.8490.58%
业务流程外包产生的应收账款23,769.9517.24%17,860.5918.69%13,692.8116.73%7,670.729.42%
合计137,892.12100.00%95,567.97100.00%81,859.71100.00%81,472.56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应收账款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部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实施节点收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时

间相对较长,且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收入不断增长,因此应收账款规模扩大。2021-2023年及2024年3月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0.58%、83.27%、81.31%及82.76%,是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22年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手方之一的建设银行部分存量项目应收账款于2022年进行大额回收。2024年3月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因为受结算周期季节性影响一季度客户结算回款金额较小所致。

(2)客户实际付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

公司客户主要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该等客户业务需求量大,资金实力雄厚,偿付信誉良好,公司回款有保障。但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理,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在合作中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推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进一步增加。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和收款周期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业务 类型主要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算周期收款周期(天,注)
2023年2022年2021年平均
1邮储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108969299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支付上月费用45392938
2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40%;验收合格后支付50%,系统正常运行满1年后支付10%。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480434312409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74644762
3中国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162143162156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64637567
4交通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30%;系统正常运行满1年后支付10%。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83689281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71524456
5农业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48464446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业务 类型主要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算周期收款周期(天,注)
2023年2022年2021年平均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69797875
6光大银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22211398144
7中信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按季结算; 项目型: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98736980

注:收款周期=360天*(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实现的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平均收款周期=报告期各期收款周期的平均值。从上表可以看出,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的回款周期与约定的付款周期较为一致或处于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的平均回款周期长于约定的信用政策,且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3.96%、

57.44%、58.94%,占比集中度较高。其中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回款时间大幅高于约定的付款周期,主要是因为建设银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多,需要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审批,且建设银行在报告期内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延长了付款周期。2022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周期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回款考核目标,根据不同客户的公司性质、财务情况、市场地位、历史交易情况及付款记录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采取分类管理,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在开拓新客户前会对客户资信进行全方位评估,审慎进入新业务领域;对于部分公司现有客户新项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审慎介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方式和收款周期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业务规模的情形。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高伟达39,674.8428.25%36,065.3525.04%41,583.7718.25%
宇信科技125,312.4724.08%135,811.3731.70%121,362.3832.57%
长亮科技100,694.1952.50%89,817.8247.59%61,868.8839.36%
安硕信息9,887.4111.13%11,824.3715.18%10,073.4413.34%
科蓝软件87,120.0274.50%91,836.3178.08%88,144.5967.88%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方精创15,865.2521.72%20,006.7230.13%23,984.2337.39%
软通动力507,014.6428.84%495,020.8625.91%464,628.4927.95%
天阳科技144,992.4074.90%168,909.4385.50%138,300.7077.87%
平均值128,820.1539.49%131,161.5342.39%118,743.3139.32%
发行人158,349.7237.33%129,819.3935.34%108,422.7335.5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39.32%、42.39%及39.49%,发行人为35.50%、35.34%及37.3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可比公司较低,且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收项目占比较为稳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差异情况。

4、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

(1)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1)通过审阅报告各期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合同条款,了解和评估京北方收入确认政策具有合理性;

2)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我们对2021-2023年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1,472.5681,859.7195,567.97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32,239.7653,936.0771,842.82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113,712.32135,795.78167,410.79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发函金额79,676.3995,337.11141,409.54
发函比例70.07%70.21%84.4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回函金额69,026.0878,400.29108,280.67
回函比例86.63%82.23%76.5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未回函金额10,650.3116,936.8233,128.87
未回函比例13.37%17.77%23.43%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执行替代程序金额10,650.3116,936.8233,128.87
执行替代程序后可确认金额79,676.3995,337.11141,409.54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涉及的项目个数合计1,6981,9652,40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发函项目个数2812541,144
发函项目个数占比16.55%12.93%47.53%
回函项目个数占比83.63%77.17%93.09%
未回函项目个数465879
未回函项目个数占比16.37%22.83%6.91%

我们按项目维度向发行人的主要销售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业务量收费的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人天工作量收费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按服务期提供IT基础设施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累计服务时间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了总金额,同时约定人月或人天工作量、单价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客户累计确认工作进度、已回款金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仅约定总金额,需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满足条件的定制化软件产品,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验收日期、已回款金额。我们针对发行人2021-2023年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的项目全部进行函证,剩余将各期末余额从大到小排列,按结合重要性原则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函证覆盖各期主要项目和主要客户。2021年至2023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余额发函比例为70.07%、70.21%、84.47%,发函项目个数占比分别为16.55%、12.93%、

47.53%。客户回函比例分别为86.63%、82.23%、76.57%,客户回函的项目个数占比分别为83.63%、

77.17%、93.09%,部分函证客户未能回函,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对公章管理严格,盖章流程繁琐。

我们对2021-2023年公司各期销售收入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函证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
邮储银行81.30%86.25%80.52%91.54%71.22%100.00%
建设银行94.49%90.49%50.94%81.63%63.33%95.51%
工商银行88.01%74.33%92.34%97.78%90.97%85.50%
中国银行86.13%95.58%82.32%100.00%84.01%98.67%
农业银行76.92%79.48%88.28%63.46%73.95%82.53%
交通银行76.72%11.20%61.10%38.45%51.20%0.00%
中信银行88.88%100.00%80.56%100.00%86.79%63.10%
光大银行93.74%58.48%89.24%96.81%82.46%61.21%
客户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
民生银行94.53%96.80%93.83%94.35%89.15%100.00%
杭州银行100.00%100.00%95.06%100.00%91.21%100.00%
中国联通99.88%100.00%97.42%100.00%98.45%100.00%

我们针对未回函项目均已执行替代程序。对于未回函项目,会计师检查该项目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该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对应的销售合同、工作量确认文件、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函证核查,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3)结合收入确认核查程序,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进行核查

我们检查相关的合同和客户履约进度、工作量确认文件、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档,核查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收入金额305,426.22367,328.40424,201.11
核查金额85,701.43113,604.25186,385.37
核查比例28.06%30.93%43.94%

经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具有真实性,申报会计师获取的外部单据依据具有有效性。

4)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比;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回款比例未回款
2024年3月31日137,892.1228,956.9421.00%108,935.18
2023年12月31日95,567.9741,546.8543.47%54,021.12
2022年12月31日81,859.7169,281.8684.63%12,577.85
2021年12月31日81,472.5676,739.9194.19%4,732.66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4.19%、84.63%、43.47%及21.00%,未回款项分别为4,732.66万元、12,577.85万元、54,021.12 万元及108,935.18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在一年以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0.39%、82.74%、81.60%及86.68%,2021-2022年,公司回款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某重

要客户由于内部付款流程变更导致付款周期增长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披露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长亮科技(截至2023年7月31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7个月)未披露42.16%89.32%
科蓝软件(截至2022年3月31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3个月)未披露未披露8.18%
天阳科技(截至2022年9月30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9个月)未披露未披露44.75%
京北方(截至2024年4月30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4个月)43.47%84.63%94.19%

注:上述信息来自各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发行人其余可比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来看,由于各回款截止日期不同,各可比公司期后回款比例存在差异。总体而言,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回款情况中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客户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该类客户信誉度高、资金雄厚、支付能力强,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回款风险较低。

(2)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公司的信用政策;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和收款周期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业务 类型主要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算周期收款周期(天,注)
2023年2022年2021年平均
1邮储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108969299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支付上月费用45392938
2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40%;验收合格后支付50%,系统正常运行满1年后支付10%。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480434312409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74644762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业务 类型主要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算周期收款周期(天,注)
2023年2022年2021年平均
3中国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162143162156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64637567
4交通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30%;系统正常运行满1年后支付10%。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83689281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71524456
5农业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48464446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69797875
6光大银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月结算。按月结算上月费用22211398144
7中信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人月型:按季结算; 项目型: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结算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98736980

注:收款周期=360天*(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实现的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平均收款周期=报告期各期收款周期的平均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的回款周期与约定的付款周期较为一致或处于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的平均回款周期长于约定的信用政策,且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3.96%、

57.44%、58.94%,占比集中度较高。其中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回款时间大幅高于约定的付款周期,主要是因为建设银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多,需要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审批,且建设银行在报告期内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延长了付款周期。2022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周期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回款考核目标,根据不同客户的公司性质、财务情况、市场地位、历史交易情况及付款记录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采取分类管理,

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在开拓新客户前会对客户资信进行全方位评估,审慎进入新业务领域;对于部分公司现有客户新项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审慎介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方式和收款周期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业务规模的情形。2)了解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时所判断和考虑的因素,评估计算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采用的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对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评价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测试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发行人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发行人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和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发行人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各组别坏账计提方法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计提方法
组合1:银行类客户组合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非银行金融类客户组合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3:非金融类客户组合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款项账龄计提比例
银行类客户组合非银行金融类客户组合非金融类客户组合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1年以内(含1年)3%3%5%5%5%5%
1至2年(含2年)10%10%10%10%20%20%
2至3年(含3年)30%30%30%30%50%50%
3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合同资产经客户确认结算后将自动转为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我们对报告期内的坏账

计提进行分析测算,未见重大异常情况。

(四)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3)相关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48.90万元、13,484.62万元、13,102.55万元及-49,273.19万元。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8,433.52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项目回款增速大于各类支出增速所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应收项目增长规模更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未来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因经营性应收项目持续增长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低于净利润,都将对发行人未来偿还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合同资产快速增长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32,239.76万元、53,936.07万元、71,842.82万元及85,550.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11%、20.85%、27.39%及32.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6%、14.68%、16.94%及19.17%(年化)。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3.33%、3.40%、3.78%及3.63%,计提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的计提比例较同行业保持在较低水平。

公司合同资产持续增长且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升,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总体保持稳定水平。公司合同资产的形成与结算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自身的业务结构等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因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趋严,导致公司合同资产项目结算天数延长,若以后客户内部审批周期进一步延长或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结算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均将会影响公司合同资产的正常结算、回收,从而可能产生公司合同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或减值计提比例上升等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规模增加风险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7,255.43万元、77,718.69万元、89,219.91万元及129,731.76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

31.95%、28.77%、29.03%及41.5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持续上升趋势,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7次/年、

4.74次/年、5.08次/年及4.08次/年(年化),较为稳定。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销售规模的逐渐增加,未来如果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持续上升,存在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4)应收账款回收及坏账风险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18%、

5.06%、6.64%及5.92%。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长,主要是部分主要客户未回款导致2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占比增加,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4.19%、84.63%、43.47%及21.00%。应收账款回款与客户的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受到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及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等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实际回款时间超过信用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理,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在合作中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推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若以后客户实际付款期继续延长、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坏账计提比例增加,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大额坏账,公司资金压力增加,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情况、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按业务条线划分情况、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可比公司分季度现金流情况;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员工统计情况,核查发行人人员区域分布情况、人均薪酬变动的主要原因;查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注册所在地《统计年鉴》,了解当地劳动力平均薪资水平;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薪酬,比较发行人与可比公司人均薪酬水平;

3、获取发行人合同资产明细表,了解合同资产的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结算天数等,分析合同资产余额及占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表,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关系,了解应收账款持续上升的原因;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查阅主要客户合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并与发行人相关报表项目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6、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参见本回复“问题2”之“(3)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的相关内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回款期较长,部分项目以合同验收作为结算时点,导致部分经营活动现金尚未收回。此外,公司人力成本逐年上升,且刚性支付,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且2022-2023年,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484.62万元及13,102.55万元,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有充足的偿债资金来源,整体偿债风险较小;

2、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人员分布与区域收入分布情况基本一致,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中北京区域占比较高,由于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地区且各大国有大型银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与北京地区客户合作历史悠久,需要大量的人力及时响应当地旺盛的业务需求,结合员工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向员工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薪酬。公司业务人员人均薪酬与当地水平、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3、随着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受主要客户结算周期延长影响,合同资产余额及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重增加,具有合理性。合同资产经客户验收结算后将自动转为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逐年增长态势。公司部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实施节点收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时间相对较长,且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收入不断增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此外,公司客户结算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2024年3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23年末相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受回款周期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可比公司低,且公司2021-2023年末应收项目占比较为稳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差异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认真实有效,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此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之签署页)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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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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