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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1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兴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5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的股东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名。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28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9,666,0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4489%(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1,085,41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753,15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0,332,260股,下同。)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参与现场投票的5名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36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9.450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04,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998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24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307,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9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304,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9981%。

2、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投票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方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方兴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肖瑾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杨柳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魏晓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魏晓亮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李晗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闫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闫晓慧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京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陈京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李建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郭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郭斌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叶晶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666,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0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璟、方诗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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