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由于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与新《公司法》相悖,根据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第
(一)款之规定“《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便利未分配利润转正后续实施分红。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公司子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德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施行的《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德梅柯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77,270,012.64元,盈余公积金34,545,008.18元,资本公积金244,848,779.84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拟使用盈余公积金34,545,008.18元和资本公积金142,725,004.46元,两项合计177,270,012.64元用于弥补上海德梅柯累计亏损。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856,107,181.87元,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资本公积金1,893,988,099.24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957,394.02元和资本公积金1,843,149,787.85元,两项合计1,856,107,181.8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7 月17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