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24,904,878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3,856,908,761股变更为13,832,003,88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856,908,761元减少至人民币13,832,003,88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56,908,76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2,003,883元。 |
2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56,908,761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因此本次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