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52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博特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苏博特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4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就《工作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82亿元,同比下降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亿元,同比下降4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下降43.87%,年报称主要为产品销量下降带来的收入及毛利下降。公司本期外加剂材料、技术服务、其他业务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4.58%、21.19%和4.22%。其中,外加剂业务毛利率为30.88%,比上年增长0.28个百分点,技术服务毛利率51.35%,比上年增加
1.02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毛利率为26.2%,比上年减少3.12个百分点。公司本期毛利为12.57亿元,比上期减少0.17亿元。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6.79亿元,同比增长8.43%,销售费用连续3年持续增长,管理费用连续5年持续增长。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主营产品价格、销量、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及原因;和成本变动、产销量变动情况;(2)结合前述情况及
所处行业情况上下游供需变化、在手订单等,进一步分析在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上涨情况下,本期净利润下滑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下滑幅度的主要原因;(3)结合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变化、工资水平、业务拓展所需支出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持续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4)结合行业变化趋势、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客户稳定性、费用控制等,说明公司就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主营产品价格、销量、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及原因;和成本变动、产销量变动情况。公司业务分为外加剂板块、技术服务板块及其他业务板块。公司报告期外加剂板块、技术服务板块、其他业务板块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74.58%、21.19%和
4.22%,其中外加剂板块、技术服务板块合计占营收的比例为95.78%。
1、外加剂板块
(1)外加剂产品价格、销量、原材料价格、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外加剂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 1,983.40 | 2,028.35 | -2.22% |
外加剂销售数量(万吨) | 134.19 | 143.96 | -6.79% |
外加剂平均单位成本(元/吨) | 1,370.93 | 1,407.70 | -2.61% |
外加剂原材料采购价格(元/吨) | 5,689.25 | 6,570.29 | -13.41% |
注:上表原材料采购价格指外加剂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的采购价格。
(2)外加剂按产品分类产、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
生产量(万吨) | 销售量(万吨) | 生产量(万吨) | 销售量(万吨) | 生产量同比变动(%) | 销售量同比变动(%) | |
高性能减水剂 | 102.12 | 102.18 | 110.87 | 110.77 | -7.89 | -7.75 |
高效减水剂 | 5.07 | 5.09 | 4.62 | 4.63 | 9.74 | 9.94 |
功能性材料 | 27.12 | 26.92 | 28.55 | 28.56 | -5.01 | -5.74 |
合计 | 134.31 | 134.19 | 144.04 | 143.96 | -6.76 | -6.79 |
受宏观环境波动,市场需求收缩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外加剂产品产销量、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所下降。
2、技术服务板块
技术服务板块系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具体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其收入确认原则为: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结合检测进度及客户项目进度,将检测报告交付给客户, 通常以报告交付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检测业务成本主要构成为人工成本。报告期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624.98 | 67,372.72 | 12.25% |
营业成本 | 36,792.83 | 33,462.33 | 9.95% |
毛利额 | 38,832.15 | 33,910.39 | 14.51% |
报告期公司检测业务发展良好,通过拓展轨道交通检测等增量业务,获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收入、成本及利润水平均有所上升。
(二)结合前述情况及所处行业情况上下游供需变化、在手订单等,进一步分析在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上涨情况下,本期净利润下滑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下滑幅度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8,211.86 | 371,493.41 | -13,281.55 | -3.58% |
营业成本 | 232,422.77 | 244,065.95 | -11,643.18 | -4.77% |
毛利额 | 125,789.09 | 127,427.46 | -1,638.37 | -1.29% |
销售费用 | 37,498.82 | 36,096.10 | 1,402.73 | 3.89% |
管理费用 | 30,479.90 | 26,594.16 | 3,885.74 | 14.61% |
研发费用 | 21,670.79 | 20,573.67 | 1,097.12 | 5.33% |
财务费用 | 5,192.54 | 5,251.93 | -59.39 | -1.13% |
信用减值损失 | -6,776.35 | -1,171.73 | -5,604.63 | 478.32% |
其他收益 | 4,445.42 | 4,580.41 | -134.98 | -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44.66 | 28,817.77 | -12,773.11 | -44.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15.31 | 26,038.69 | -11,423.38 | -43.87% |
报告期公司外加剂业务毛利率为30.88%,同比增加0.28个百分点,技术服务毛利率51.35%,同比增加1.02个百分点,毛利率水平小幅增长。
报告期毛利额同比下降1.29%、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9%,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61%,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7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毛利减少及信用减值增加、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增加5,604.63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应收账款账龄在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亿元、0.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76%、95.07%,另单项计提新增3,014.11万元;导致2023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6,611.39万元。
2023年度销售及管理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5,288.47万元。销售及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公司为充分调动员工市场开拓积极性,巩固市场占有率,加强员工激励,以及商务差旅活动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数量同比有所增长。
(三)结合公司在职员工数量变化、工资水平、业务拓展所需支出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持续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
1、销售费用
(1)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同比变动额 | 金额 | 同比变动额 | 金额 | |
职工薪酬 | 16,804.81 | 1,916.31 | 14,888.49 | 1,709.93 | 13,178.56 |
差旅费 | 7,955.54 | -1,238.62 | 9,194.16 | 1,811.02 | 7,383.14 |
广告宣传费 | 916.67 | -385.51 | 1,302.18 | 57.12 | 1,245.05 |
业务招待费 | 6,728.40 | 594.47 | 6,133.93 | 59.38 | 6,074.55 |
办公费 | 975.47 | -154.53 | 1,130.00 | 383.26 | 746.74 |
汽车费用 | 487.20 | 75.89 | 411.31 | 101.26 | 310.06 |
租赁费 | 48.06 | 3.31 | 44.75 | -5.66 | 50.41 |
技术推广费 | 3,406.34 | 608.31 | 2,798.02 | -842.37 | 3,640.39 |
其他 | 176.34 | -16.91 | 193.25 | -523.32 | 716.56 |
合计 | 37,498.82 | 1,402.73 | 36,096.10 | 2,750.63 | 33,345.47 |
(2)近三年公司销售人员数量、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平均人数 | 615 | 611 | 585 |
人均薪酬(万元) | 27.32 | 24.37 | 22.53 |
公司销售费用持续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及业务推广费用增长所致。近年来,公司参与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增多,需保持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推广团队规模。同时,公司为巩固市场份额,适度增加了销售人员数量,且为提升销售人员积极性,加大了检测业务等业绩较好的销售团队的激励力度。
2、管理费用
(1)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同比变动额 | 金额 | 同比变动额 | 金额 | |
职工薪酬 | 13,598.49 | 1,086.42 | 12,512.07 | 641.02 | 11,871.06 |
办公费 | 2,815.83 | 96.14 | 2,719.69 | 112.96 | 2,606.73 |
中介机构费 | 1,050.21 | 424.48 | 625.74 | -114.40 | 740.13 |
折旧及摊销 | 6,774.75 | 671.57 | 6,103.18 | 1,219.18 | 4,884.01 |
业务招待费 | 2,299.48 | 465.49 | 1,833.99 | -399.62 | 2,233.61 |
劳动保护费 | 108.20 | -3.60 | 111.80 | 21.69 | 90.11 |
差旅费 | 917.65 | 260.87 | 656.78 | -162.28 | 819.07 |
租赁费 | 402.64 | 266.44 | 136.20 | -80.46 | 216.66 |
修理费 | 40.64 | 27.88 | 12.76 | -83.13 | 95.89 |
汽车费用 | 534.04 | 16.54 | 517.50 | 45.50 | 472.00 |
安全环保费 | 1,290.71 | 325.79 | 964.93 | -397.65 | 1,362.57 |
其他 | 647.26 | 247.74 | 399.52 | -238.22 | 637.74 |
合计 | 30,479.90 | 3,885.74 | 26,594.16 | 564.57 | 26,029.58 |
(2)近三年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平均人数 | 490 | 444 | 380 |
人均薪酬(万元) | 27.75 | 28.18 | 31.24 |
公司管理费用持续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商务活动费用增加所致。近年来,公司为拓展土木工程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业务类子公司数量
增加,管理需求上升,管理人员数量和商务活动相应增加。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募投项目于近年逐步建成,累计折旧摊销相应增加。
(四)结合行业变化趋势、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客户稳定性、费用控制等,说明公司就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混凝土外加剂下游为房地产、基建工程等商品混凝土使用企业。近年来,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混凝土外加剂市场需求整体呈现收缩态势。同时,在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背景下,基建工程领域的需求出现回升。外加剂市场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分化趋势。
公司为混凝土外加剂领域的龙头企业,拥有缪昌文院士、刘加平院士领衔的一流科研团队,及“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技术研发实力雄厚,具有业内独特的科研与品牌优势。公司的技术与产品应用在港珠澳大桥、川藏铁路、田湾核电、深中通道、杭州湾跨海大桥、雅万高铁、坦桑尼亚首都机场等一大批国内外重点工程中。2024年1月,公司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材料创新团队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
公司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和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评比中,2014年-2024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群体相对稳定且规模较大,资信良好。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多年来持续为相关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良好的技术服务。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
1、聚焦主业,节本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主营外加剂业务,抓住基建领域适度超前建设的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基建工程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正在参与及供应的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包括川藏铁路、海太隧道、陆丰核电、惠州海上风电、西渝高铁等。公司将持续加强与
相关战略客户的业务合作,保障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机会。公司将充分贯彻全面预算的管理模式,坚持节本增效的思路,严抓预算管理关口,细化成本管控,加强费用控制,不断改善利润水平。
2、控费用,改善经营质量。公司将加强绩效考核,通过优化考核方案,在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合理控制薪酬费用水平。公司将加强销售费用的审核与监督,根据市场推广方案审批营销费用,严控非必要支出,确保相关费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销售回款方面,公司将加强过程回款的管控力度,在销售过程中及时跟踪客户与应收账款的情况,加强与重点客户的沟通,制定相应的回款计划,并由主要销售负责人组成专项工作组,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进行专项梳理和清欠,对于部分重点应收款项,通过法律手段加大追款力度。同时,公司还将积极跟踪宏观政策动态与行业经营变化,充分识别相关风险,顺应市场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3、深化技术研发,以创新驱动发展。公司依托“双院士”领衔的科研团队和国家级科研平台,在土木工程材料领域不断研发创新,缔造卓越产品,引领建筑材料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并通过抗裂、防渗、阻锈等工程技术的综合应用,提高混凝土寿命,降低水泥用量,减少碳排放,为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贡献力量。公司围绕绿色节能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打造新的增长极。
4、加强与股东利益共享约束,稳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建立了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管理层考核与薪酬体系,以经营绩效及价值创造作为薪酬分配的核心原则,并实施了覆盖主要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公司业绩作为行权的主要目标,把经营成果与员工回报进行绑定,激励管理层与全体员工为争取良好的经营效益而努力奋斗。公司自上市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分红回报水平,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分红金额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28.40%、43.79%和40.47%。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分红水平,并在与经营业绩匹配的情况下稳步增强投资回报,积极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倡议,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2、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7.4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占总资产比重达34%;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近三年分别为
61.21%、72.92%、76.49%,持续上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39亿元,其中账龄在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亿元、0.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76%、95.07%。报告期内新增坏账准备6611.3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新增3014.11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新增3597.28万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达到2.99亿元,同比增长28.87%。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关联关系、获取订单时间、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结合行业特点、赊销政策、结算模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的原因;(2)结合公司相关客户资信情况、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及账龄结构等,说明报告期内长账龄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报告期内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涉及的具体客户、交易内容、关联关系,结合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原定结算安排和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本期对相关客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近三年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关联关系、获取订单时间、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结合行业特点、赊销政策、结算模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的原因
1、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度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7,450.46 | 3.86%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7,202.89 | 3.80% | |
3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14,924.31 | 3.30% | |
4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0,051.02 | 2.22% | |
5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7,072.31 | 1.56% | |
合计 | 66,700.99 | 14.75% | |||
2022年度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6,740.47 | 4.51%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5,124.67 | 4.07% |
3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6,596.97 | 1.78% | |
4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5,690.38 | 1.53% | |
5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3,455.95 | 0.93% | |
合计 | 47,608.43 | 12.82% | |||
2023年度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9,469.95 | 5.44%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4,110.47 | 3.94% | |
3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10,363.94 | 2.89% | |
4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9,940.34 | 2.77% | |
5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4,416.05 | 1.23% | |
合计 | 58,300.75 | 16.28% |
公司客户主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大型基础设施建筑施工,通常由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承建;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获取业务,后与客户签订协议,客户根据自身需求给公司下达订单。
2、近三年主要客户对应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回款 | 期后回款率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7,450.46 | 10,519.25 | 9,615.33 | 91.41%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17,202.89 | 19,142.36 | 16,824.78 | 87.89% | |
3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4,924.31 | 10,497.05 | 10,003.18 | 95.30% | |
4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10,051.02 | 9,245.67 | 7,685.94 | 83.13% | |
5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72.31 | 7,885.08 | 7,605.54 | 96.45% | |
合计 | 66,700.99 | 57,289.42 | 51,734.78 | 90.30% | ||
2022年度/202年12月31日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6,740.47 | 10,575.65 | 10,107.45 | 95.57%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15,124.67 | 17,896.35 | 14,115.77 | 78.88% | |
3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6,596.97 | 6,895.80 | 5,764.78 | 83.60% | |
4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690.38 | 3,208.60 | 3,056.64 | 95.26% | |
5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3,455.95 | 3,349.89 | 2,891.61 | 86.32% | |
合计 | 47,608.43 | 41,926.28 | 35,936.25 | 85.71%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19,469.95 | 16,633.35 | 7,126.86 | 42.85% |
2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14,110.47 | 17,253.74 | 6,508.71 | 37.72% | |
3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0,363.94 | 8,364.92 | 4,282.14 | 51.19% | |
4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9,940.34 | 10,875.02 | 4,180.60 | 38.44% | |
5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4,416.05 | 4,351.41 | 1,831.91 | 42.10% | |
合计 | 58,300.75 | 57,478.44 | 23,930.21 | 41.63% |
如上所述,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率系90.30%、85.71%、41.63%,回款情况较好。
3、公司的行业特点、赊销政策、结算模式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
(1)公司行业特点
公司外加剂板块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产品生产属于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对混凝土性能要求而定制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公司技术服务板块主要系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验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销售模式以自主承接为主,接受委托后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报告。
(2)公司赊销政策
公司基于强化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的考虑,针对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在售前、售中和售后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持续调查跟踪,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并对违约客户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售前,销售人员需对目标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并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公司根据客户性质、业务规模、经营及资产状况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授信。
售中,公司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和近期的销售回款情况对客户进行授信评估,对于实际经营、付款及回款均正常的客户继续正常发货,对于超出授信范围的客户,除销售部门及时催款并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外,还采取减少或停止发货等辅助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售后,对于经协商后不愿做出限期回款承诺,或在承诺限期内未按照承诺付款的客户,为了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将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冻结查封客户资
产等保全措施。
(3)结算模式
公司结算以银行转账、票据及供应链票据(应收债权凭证)作为结算方式,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2023年度公司减少了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增加了供应链票据结算的方式,由于应收债权凭证在应收账款中列示,导致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上升,报告期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同比 |
应收账款余额 | 303,959.53 | 294,182.86 | 3.32% |
其中:应收债权凭证 | 47,919.63 | 33,536.18 | 42.89% |
剔除应收债权凭证的应收账款余额 | 256,039.90 | 260,646.68 | -1.77% |
营业收入 | 358,211.86 | 371,493.41 | -3.58%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 84.85% | 79.19% | 7.15% |
应收债权凭证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8% | 9.03% | 48.19% |
剔除应收债权凭证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48% | 70.16% | 1.8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债权凭证余额47,919.63万元。承兑人对应收债权凭证承担付款义务,其中承兑人为大型央、国企的余额为47,534.81万元,占比99.2%,该类别承兑人规模较大,资信水平较高,整体风险较低。应收债权凭证主要承兑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承兑人名称 | 金额 | 占期末余额比例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10,376.36 | 21.65%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034.55 | 18.85%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7,696.39 | 16.06%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6,057.94 | 12.64%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58.00 | 4.29%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85.58 | 4.14% |
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1,154.37 | 2.41%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886.88 | 1.85% |
合计 | 39,250.06 | 81.91% |
截至2024年6月15日应收债权凭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凭证是否到期 | 类别 | 金额 |
未到期 | 已贴现 | 670.00 |
已背书转让 | 255.46 | |
在手 | 22,553.68 | |
小计 | 23,479.14 | |
已到期 | 托收进账 | 24,388.64 |
已背书转让 | 51.84 | |
小计 | 24,440.48 | |
合计 | 47,919.63 |
如上所述,由于公司基于市场行情,增加了供应链票据 (应收债权凭证)的结算,导致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
3.32%,考虑剔除应收债权凭证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影响,则剔除应收债权凭证的应收账款余额同期比较下降1.77%。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增加系因为企业的结算模式发生变化所致。剔除应收债权凭证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末较上期增加了1.87%,这是因为市场宏观环境变化,导致部分客户项目周期延长,公司对此部分客户协商延长账期,导致本期账龄在2至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亿元、0.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76%、95.07%。
应收账款账龄在2至3年、3年以上的前十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2-3年、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 |
1 | Acclaim Construction Supplies Ltd | 619.58 | 2.75% | 2-3年 |
2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571.24 | 2.54% | 2-3年、3年以上 |
3 |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508.63 | 2.26% | 2-3年、3年以上 |
4 |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12.42 | 1.83% | 2-3年、3年以上 |
5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349.49 | 1.55% | 2-3年、3年以上 |
6 | 南京新善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320.08 | 1.42% | 2-3年 |
7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90.64 | 1.29% | 2-3年、3年以上 |
8 |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 | 246.29 | 1.09% | 2-3年、3年以上 |
9 | 江苏宁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245.12 | 1.09% | 2-3年 |
10 |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4.62 | 1.09% | 2-3年、3年以上 |
合计 | 3,808.10 | 16.91% |
由于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导致长账龄前十大客户金额占比较低,不存在单一客户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情形。综合上述情况,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项目 | 2023年末/2023年度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
红墙股份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23,585.88 | 31,579.16 | 39,364.84 | |
应收账款余额 | 72,753.88 | 85,044.17 | 118,247.25 | ||
营业收入 | 76,080.16 | 93,839.59 | 155,167.86 |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6.63% | 124.28% | 101.58% | ||
垒知集团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57,447.38 | 62,848.00 | 78,255.82 | |
应收账款余额 | 331,112.41 | 347,423.12 | 340,321.28 | ||
营业收入 | 305,820.77 | 394,667.40 | 491,775.13 |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7.05% | 103.95% | 85.12% | ||
同行业平均数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6.84% | 114.12% | 93.35% |
公司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19,653.61 | 46,135.54 | 56,754.18 | |
应收账款余额 | 303,959.53 | 294,182.86 | 298,214.16 | ||
营业收入 | 358,211.86 | 371,493.41 | 452,184.41 |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 | 90.34% | 91.61% | 78.50% |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如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略有增长,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同行业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呈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水平,符合行业特点。
(二)结合公司相关客户资信情况、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及账龄结构等,说明报告期内长账龄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主要客户资信情况
公司客户主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大型基础设施建筑施工,通常由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资金雄厚,信誉度较高。
2、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项目 | 本公司 | 垒知集团 | 红墙股份 |
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 将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款项,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资产 |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一:账龄 |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组合一: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客户 组合二:合并报表范围关联方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一:账龄 组合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年以内(含1年) | 3 | |
1-2年 | 10 | 1-2年 | 10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2-3年 | 30 | 2-3年 | 30 | |
3年以上 | 100 | 3年以上 | 100 | 3年以上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3、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按计提方式分类 | 苏博特 | 红墙股份 | 垒知集团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2023年12月31日 | |||||||
组合计提 | 1年以内 | 243,301.82 | 80.04 | 56,052.92 | 77.04 | 261,478.07 | 78.97 |
1-2年 | 36,874.58 | 12.13 | 11,097.61 | 15.25 | 45,433.25 | 13.72 | |
2-3年 | 13,906.82 | 4.58 | 1,658.88 | 2.28 | 9,388.23 | 2.84 | |
3年以上 | 6,384.05 | 2.10 | 87.37 | 0.12 | 6,765.11 | 2.04 | |
单项计提 | 3,492.26 | 1.15 | 3,857.10 | 5.30 | 8,047.76 | 2.43 | |
合计 | 303,959.53 | 100.00 | 72,753.88 | 100.00 | 331,112.41 | 100.00 | |
2022年12月31日 | |||||||
组合计提 | 1年以内 | 235,036.08 | 79.89 | 64,799.08 | 76.19 | 271,718.43 | 78.21 |
1-2年 | 44,980.45 | 15.29 | 13,275.67 | 15.61 | 53,047.36 | 15.27 | |
2-3年 | 10,179.00 | 3.46 | 269.89 | 0.32 | 10,861.41 | 3.13 | |
3年以上 | 3,507.81 | 1.19 | 6.43 | 0.01 | 6,581.85 | 1.89 | |
单项计提 | 479.51 | 0.16 | 6,693.10 | 7.87 | 5,214.06 | 1.50 | |
合计 | 294,182.86 | 100.00 | 85,044.17 | 100.00 | 347,423.12 | 100.00 | |
2021年12月31日 | |||||||
组合计提 | 1年以内 | 262,820.22 | 88.13 | 102,344.42 | 86.55 | 287,950.93 | 84.61 |
1-2年 | 25,638.87 | 8.60 | 8,173.64 | 6.91 | 36,694.72 | 10.78 | |
2-3年 | 5,747.73 | 1.93 | 228.39 | 0.19 | 9,003.99 | 2.65 | |
3年以上 | 3,514.43 | 1.18 | 30.02 | 0.03 | 3,056.39 | 0.90 | |
单项计提 | 492.91 | 0.17 | 7,470.78 | 6.32 | 3,615.25 | 1.06 | |
合计 | 298,214.16 | 100.00 | 118,247.25 | 100.00 | 340,321.28 | 100.00 |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客户与公司沟通延长账期,公司对信誉较好的客户适当延长账期,导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加;可比公司垒知集团及红墙股份与公司业务模式相似,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的比例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符合行业特点。
4、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红墙股份 | 7.12% | 6.37% | 4.83% |
垒知集团 | 10.02% | 9.36% | 7.69% |
行业平均数 | 8.57% | 7.87% | 6.26% |
苏博特 | 9.84% | 7.92% | 7.19% |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近三年,公司实际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9.84%、7.92%及7.19%,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计提政策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报告期内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涉及的具体客户、交易内容、关联关系,结合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原定结算安排和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本期对相关客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金额 | 具体交易内容 | 是否关联方关系 | 付款条件 | 注册资本 | 主要股东情况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 |
1 |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466.24 | 外加剂 | 否 | 每月20日结算完成后,乙方按甲方使用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结算当月开始,第2个月20日前支付第1个月货款的70%,第3个月20日前支付第2个月货款的70%,依此类推;第7个月支付第1个月剩余的30%货款(含5%质量保证金),第8个月支付第2个月剩余的30%货款(含5%质量保证金),依此类推; | 30000万元人民币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 | 启东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89.68 | 外加剂 | 否 | 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数量确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 10270万元人民币 | 沈宴飞44.7%,沈心怡 26.7%,何正中22.2%,袁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辉3.1%,朱永新2.3% | |||||||||
3 |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青川分公司 | 246.43 | 外加剂 | 否 |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10日前支付结算金额的80%,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50万元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待工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3000万元人民币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重庆创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35%,罗彩云1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 | 启东勤盛置业有限公司 | 214.97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正式成果报告(或批文)后,按甲方核定的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含签证及工程委托)工程价款金额的80%作为工程进度款;甲方在乙方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后30天内结算完毕,并在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付至结算总造价的100%。 | 14110万美元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56.8391%FASTTALENTINVESTMENTLIMITED:43.1609%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186.93 | 检测服务 | 否 | 在领取报告时结清所发生的费用 | 50100万元人民币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6 | 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167.62 | 外加剂 | 否 | 甲方在办理月度结算后的次月25日前付本批次结算货款的70%,办理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5%,质量保留金5%,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付清。 | 16000万元人民币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7 | 广安市九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124.16 | 外加剂 | 否 | 自供货之日起,甲方第三个月付清第一个月全部货款(电汇),依次类推,春节前付清全部货款。合同终止日后,甲方应于三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货款 | 1000万元人民币 | 罗慰婷51%,刘宸伊49%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8 | 郑州万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124.10 | 外加剂 | 否 | 押三付一,即从发货当月算起,第四个月内支付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 2600万元人民币 | 尤建军80%,宋升云2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9 | 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 122.01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委托后支付 | 35000万元人民币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0 | 南京泰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75 | 检测服务 | 否 | 室内环境检测分阶段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按比例支付至阶段检测款的80%,通过质检验收、甲方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 10000万人民币 | 南京泰熠和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南京弘阳业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南京辉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2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南京正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 | |||||||||
11 |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6.31 | 检测服务 | 否 | 每两个月办理一次结算,乙方提供由财务部门确认的正规税务发票(税率6%),甲方支付已提交检测成果所对应的检测费用。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2 | 启东恒大温泉城开发有限公司 | 105.17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每月申报一次进度款,每月支付至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正式成果报告后,甲方在30天内结算完毕,并在结算后10天内付清所有检测费用。 | 20000万美元 | 智煌控股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3 | 江苏祥淮建材有限公司 | 103.47 | 外加剂 | 否 | 自供货之日起,甲方第三个月30日之前付清第一个月全部货款,第四个月30日之前付清第二个月全部货款,以此类推。2021年2月9日前,付清2020年全部货款的90%以上(含90%),剩余货款计入下一年第一个月货款。 | 2550万元人民币 | 张溯宏85%,高仁辉5.00%,凌兴正5.00%,李平权5.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4 | 东海县润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 94.39 | 外加剂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个月的累积总货款于第三个月30日前付清,第二个月的累积货款于第四个月30日前付清,依此类推。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2020年全部货款的90%以上(含90%),剩余货款计入下一年第一个月欠款。 | 1200万元人民币 | 马党山90%,张秀平1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15 | 普洱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93.85 | 外加剂 | 否 | 当月所供货物次月10日之前结清货款,每年年底付清所有货款 | 3000万元人民币 | 李志鹏77%,童鹏20%,张其伟3%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6 | 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 65.09 | 外加剂 | 否 | 乙方供货过程中垫资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连续90日供货额度未达20万元的,最高垫资额降低至20万元);2022年1月15日前付至全部货款的90%。连续30日(春节假期顺延)未供货的,视为供货结束,甲方于最后一次供货之日起9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 3000万元人民币 | 蔡定凤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7 | 南京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2.10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合同暂定工作量50%,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30%;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乙方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并竣工备案通过后,经甲方成本部结算完成后15日内,付至结算价100%。 | 12222万人民币 | 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0.0016%南京创嘉房地产有限公司:9.9984%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18 | 江苏大才建设集团南京第二十有限公司 | 51.85 | 外加剂 | 否 | 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80%,剩余货款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此付款只接受银行转账。 | 568万人民币 | 江建明99.912%、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088%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19 | 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44 | 检测服务 | 否 | 桩基检测试验工作完成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且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单的95%;留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 118000万人民币 | 张近东:73.305%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6.4407%张康阳:8.4746%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0 | 启东鑫华置业有限公司 | 44.05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乙方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办理结算,结算后甲方付清检测费用。 | 2990万美元 | FASTTALENTINVESTMENTLIMITED: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1 | 安徽嘉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3.56 | 外加剂 | 否 | 甲方于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货款在当期结算完毕后3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仅限现金电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承兑汇票。 | 1000万人民币 | 高明99%、高飞1%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2 | 南通友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40.47 | 外加剂 | 否 | 第三个月付清第一个月货款,第四个月付清第二个月货款,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有欠款。 | 2000万元人民币 | 徐阿伢80%,张晓杰2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3 | 安徽倍立达住工科技有限公司 | 39.29 | 外加剂 | 否 |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甲方于提前预付清乙方全部供应货款的50%,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乙方全部供应货款。 | 5000万元人民币 | 南京倍立达新材料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24 | 江苏长建建设有限公司 | 35.31 | 外加剂 | 否 | 甲乙双方每月25日对账,次月2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已供砂浆总金额70%货款,最后一次供货结束二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如跨年每逢春节甲方节前付清100%货款 | 10280万人民币 | 纪长庆90%、肖广妹1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5 | 南京倍立达新材料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1.72 | 外加剂 | 否 | 自供货之日起,第三个月15日前付清第一个月全部货款,第四个月15日前付清第二个月全部货款,以此类推。当年春节前付清全部货款的85%。甲方超一个月未订货的,应自停货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所有货款 | 4600万元人民币 | 熊吉如55.8295%,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6.0226%,南通倍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446%,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6 | 泰州市人民医院 | 30.96 | 检测服务 | 否 | 甲、乙双方所有工程检测完成现场检测,提交检测报告后,所有检测费用(含本合同内容)皆按报送价的80%支付,甲乙双方所有收费结算以市审计局定价为准进行最终清算。 | 20305.0898万元人民币 | 不适用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7 | 重庆创高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8.38 | 外加剂 | 否 | 每月按上月挂账的75%支付,次月15日前付清,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结算完。 | 3974.55万人民币 | 叶铠60.6176%、重庆大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伙)11.37%、罗雪9.06% | |||||||||
28 | 安徽省淮畔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7.75 | 外加剂 | 否 | 自第一次送货起算,甲方第四个月25日前付清乙方第一个月所供货款;甲方第五个月25日前付清乙方第二个月货款;甲方第六个月25日前付清乙方第三个月货款,以此类推。2022年农历春节前付清2021年所有余货款。 | 2000万元人民币 | 王恒缔95%,高凤凤5%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29 | 南京五道口置业有限公司 | 27.35 | 检测服务 | 否 | 对应地块《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测汇总报告》并完成结算且提供了相应结算款95%的收据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款的95%;乙方提供至结算款100%的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 19000万元人民币 | 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0 | 启东欢华置业有限公司 | 27.00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乙方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办理结算,结算后甲方付清检测费用。 | 1500万美元 | FASTTALENTINVESTMENTLIMITED: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1 | 内蒙古汇铭博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25.77 | 外加剂 | 否 | 货到付款 | 300万元人民币 | 侯英茹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2 | 山东金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95 | 外加剂 | 否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全部货款,以此类推滚动支 | 3000万元 | 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75%,贾凡25%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 |
付。甲方于2022年1月30日之前付清所有货款。 | 人民币 | 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3 | 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丰齐分公司 | 15.01 | 外加剂 | 否 | 甲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全部货款,以此类推滚动支付。 | 2000万元人民币 | 济南金銮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75%,美国Winston公司25%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4 | 宝能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 14.85 | 外加剂 | 否 | 甲方在甲乙双方账单确认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结算款项的70%,剩余30%尾款于2022年1月30日前结清。 | 25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宝能住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5 | 马鞍山市君祥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 | 10.00 | 外加剂 | 否 | 在供货开始后,第二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签认后2日内付清第一批产品货款,第三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签认后2日内付清第二批产品货款,并以此类推。停止供货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连续20日不发货视为停止供货。 | 500万元人民币 | 邹齐60%,邹全好4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6 | 江苏鑫立莱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96 | 外加剂 | 否 | 双方每月25日对账,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货款,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以及农历年底前均需付款至所有欠款的100%。 | 1000万元人民币 | 南通鑫岳建设科技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7 | 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9.49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委托后支付 | 5000万人民币 | 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 |
有限公司:100% | 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8 | 计世智岛软件园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 9.48 | 检测服务 | 否 | 检测费用按季度由甲方支付乙方,按已完成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报送检测明细,经甲方审核后支付本季度检测价款。 | 10000万人民币 | 江苏计世高科集团有限公司:95%南京洲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39 | 北京国鹏辉煌商贸有限公司 | 9.12 | 外加剂 | 否 | 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100%.付款方式仅限现金电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承兑汇票 | 5000万人民币 | 王振华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0 | 北京东方昊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99 | 外加剂 | 否 | 甲方预付95%货款,剩余5%为发货质保金,货到后7个工作日付清。 | 2500万元人民币 | 郭兴盘93%,申卫琴7%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1 | 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30 | 外加剂 | 否 | 货到付款 | 41100万人民币 |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4.26034%、工会法人5.73966%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2 | 常州市天宁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8.27 | 检测服务 | 否 | 检测费用甲方二个月支付一次 | 15180万元 | 蒋志华:38.00%陈亚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 |
人民币 | 忠:33.00%薛志华:29.00% | 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3 | 常州砼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7.64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委托后支付 | 3000万人民币 | 上海电气研砼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4 |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 7.33 | 外加剂 | 否 | 货到付款 | 61349.6933万人民币 |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1.5%、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5 | 江苏中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5 | 外加剂 | 否 | 每月25日完成当月对账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此付款只接受银行转账 | 50000万人民币 | 刘渊明60%、贾祥权4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6 | 沙河市金泰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5.69 | 外加剂 | 否 | 甲方于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结算货款;于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五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 3000万元人民币 | 郝军军70%,赵少甫3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47 | 中闻建设有限公司 | 5.06 | 外加剂 | 否 | 货到付款 | 8800万人民币 | 袁琳森99%、张卫忠1%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8 | 广州市恒大装修设计院有限公司 | 4.81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于每月5日(节假日往后顺延)前,统计上月(自然月)的检测费并制作《材料检测工程量清单确认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1、2)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无误且乙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 500万元人民币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49 | 启东衡美置业有限公司 | 4.41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每月申报一次进度款,每月支付至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正式成果报告后,甲方在30天内结算完毕,并在结算后10天内付清所有检测费用。 | 8237.5万美元 | RAINBOWEVERLIMITED: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0 | 淮安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8 | 外加剂 | 否 | 第二个月5号之前付清上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春节前付清所有货款。 | 已注销 | 卢启美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1 | 启东誉豪置业有限公司 | 3.91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支付已完工工程价款的80%,乙方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后3个 | 6607万美元 |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54.7450%FAST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 |
日历内办理结算,结算后甲方付清检测费用。 | TALENTINVESTMENTLIMITED:45.2550% | 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2 | 江苏梦联桥科技有限公司 | 2.04 | 检测服务 | 否 | 完成委托后支付 | 1000万人民币 | 杨才千:80.2%陈闪闪:19.8%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3 | 南京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3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进场监测一个月(以第一次日常监测报表日期起算),且向甲方提交日常监测报表、发票、付款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30%;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实施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间监测报告、发票、付款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0%;工程整体土方回填完成且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实施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最终监测报告、发票、验收证明、付款申请并结算后14日内支付至该部分结算总价的100%。 | 4000万人民币 | 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1%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9%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4 | 江山市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 1.31 | 外加剂 | 否 | 货到付款 | 100万人民币 | 李建新50%、薛新华5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55 | 启东通誉置业有限公司 | 1.02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乙方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后_30个日历天内办理结算,结算后甲方付清检测费用。 | 7490万美元 | 智煌控股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6 | 启东熠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0.55 | 检测服务 | 否 | 乙方每月申报一次进度款,每月支付至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正式成果报告后,甲方在30天内结算完毕,并在结算后10天内付清所有检测费用。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启东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57 | 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 | 0.26 | 外加剂 | 否 | 次月11日,付当月结算货款的80%,供货完成付款95%,剩余5%作为保证金,供货结束半年内付清 | 10000万人民币 | 朱新民70%、朱竹君20% | 法律诉讼中,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 |
合计 | 3,492.26 |
由于上述客户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出现逾期情况,经与上述客户多次协商未果,对于经协商后不愿做出限期回款承诺,或在承诺限期内未按照承诺付款的客户,为了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因此基于谨慎性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评价与信用风险控制、款项回收及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运用的关键参数及假设,包括管理层基于客户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的基础、以及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率中包含的历史信用损失数据等;
3、通过检查管理层用于作出会计估计的信息,包括测试历史信用损失数据的准确性,评价历史损失率是否基于当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进行适当调整,评价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适当性。
4、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账龄时间较长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我们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信息,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
5、监盘库存应收债权凭证并与应收债权凭证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库存应收债权凭证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收款日期等是否与应收债权凭证登记簿的记录相符;检查应收债权凭证期后结转情况。
6、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评价管理层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7、针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核查其业务模式、公司与其合作历史、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以及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
8、获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的相关诉讼资料,查看诉讼内容具体事项。
9、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10、检查与应收账款坏账减值有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核查意见
1、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苏博特上述关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的原因分析,具有合理性。
2、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苏博特上述关于公司报告期内长账龄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按照单体计提坏账准备涉及的客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分析,具有合理性,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0.02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1.26亿元,同比增长68%。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2.76亿元,同比增长3357.10%,均为委托理财。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534.74万元,金额较低且同比下降17.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73.61万元,同比下降29.46%,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23万元。
请公司:(1)分别列示公司银行存款和委托理财的月均余额、存款利率和理财收益率、报告期内对应的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金额,并说明公司银行存款、委托理财的资金收益率较低的原因,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2)补充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目前存放情况、受限情况及原因、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和业务背景;(3)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等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别列示公司银行存款和委托理财的月均余额、存款利率和理财收益率、报告期内对应的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金额,并说明公司银行存款、委托理财的资金收益率较低的原因,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1、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与理财产品的平均余额与收益见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月份 | 余额 | 月份 | 余额 |
1月
1月 | 109,315.43 | 1月 | 300.00 |
2月
2月 | 88,983.18 | 2月 | 11,200.00 |
3月
3月 | 80,492.40 | 3月 | 11,200.00 |
4月
4月 | 78,812.63 | 4月 | 11,900.00 |
5月
5月 | 85,766.93 | 5月 | 6,400.00 |
6月
6月 | 97,538.50 | 6月 | 4,700.00 |
7月
7月 | 102,941.65 | 7月 | 4,500.00 |
8月
8月 | 97,883.37 | 8月 | 4,200.00 |
9月
9月 | 91,376.62 | 9月 | 18,374.82 |
10月
10月 | 89,863.32 | 10月 | 10,874.82 |
11月
11月 | 93,034.25 | 11月 | 23,250.31 |
12月
12月 | 109,315.43 | 12月 | 27,635.60 |
平均余额(月)
平均余额(月) | 93,821.22 | 平均余额(月) | 11,211.30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534.74 | 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94.84 |
测算年利率
测算年利率 | 0.57% | 测算年利率 | 1.74% |
货币资金月平均余额9.38亿元,年利率0.57%。公司主要使用协定存款及活期存款进行资金管理,存款利率区间:活期存款利率0.2%-0.35%;协定存款利率:1.15%-1.35%。交易性金融资产月平均余额1.12亿元,年利率1.74%,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以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款等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进行资金管理。因此,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与利息收入相匹配,交易性金融平均余额与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匹配。
(二)补充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目前存放情况、受限情况及原因、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和业务背景;
公司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同比 |
保函保证金户
保函保证金户 | 5,705.81 | 4,774.39 | 931.4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户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户 | 4,871.05 | 2,594.91 | 2,276.14 |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 1,900.00 | - | 1,900.00 |
临时性冻结账户
临时性冻结账户 | 87.06 | 137.00 | -49.94 |
第三方电子账户
第三方电子账户 | 70.91 | 13.58 | 57.34 |
合计
合计 | 12,634.84 | 7,519.88 | 5,114.96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主要系保函保证金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户及定期存单账户三类;该部分资金主要存放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受限资金12,563.93万元,由保函保证金账户5,705.8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户4,871.05万元、定期存单1,900.00万元及临时性冻结账户87.06万元构成;临时性冻结账户系法人印鉴章未及时变更所致。本期其他货币资金较上期增加5,114.96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及定期存单较上期增长所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本期期末较上期增加2,276.14万元,主要系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共计4,274.11万元已到期票据保证金未及时转出所致。本期定期存单较上期增加1,9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为了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收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单。
(三)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等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货币资金除上述受限资金12,563.93万元之外,存在募集资金32,939.25万元属于专款专用,其余资产不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系公司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转所需,保持一定规模流动资金,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等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及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询问公司,了解公司货币资金在不同类别存款机构的存放管理情况及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征信报告,并结合长、短期借款审计程序判断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执行银行函证程序;
4、获取公司2023年度财务费用明细表,查看利息收入明细项目的构成;
5、获取不同类别存款机构的存款明细表,查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结合存款机构类别测算并分析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匹配性;
6、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合同,查看合同规定利率,测算并分析公司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匹配性;
7、获取公司承兑汇票、保函备查簿及开立合同,查阅承兑汇票及保函的开立金额、保证金比例、到期日等合同条款,查阅公司承兑汇票及保函对外支付、贴现及还款凭证,对2023年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进行询证确认;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1、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平均存款利率水平整体符合资金利率市场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公司的平均交易性金融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签订理财产品合同规定的回报率区间,公司2023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回报率合理。
2、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苏博特上述关于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及货币资金受限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