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