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刘年财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陈顺洪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航沈飞副总经理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4-03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航沈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