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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顺禄”)、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粤典”)和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华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4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93990%。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股东新余顺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和新余华谦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3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6月27日收到股东新余顺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和新余华谦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9,800股,占公

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899895%,截至2024年6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结果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余顺禄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480,0001.799996%IPO前取得:2,4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80,000股
新余百耀2,900,0001.499997%IPO前取得:2,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900,000股
新余粤典2,030,0001.049998%IPO前取得:1,4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630,000股
新余华谦1,438,4000.743999%IPO前取得:992,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46,4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新余顺禄3,480,0001.799996%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新余顺禄、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及新余华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上述企业实施控制,导致四者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新余百耀2,900,0001.499997%
新余粤典2,030,0001.049998%
新余华谦1,438,4000.743999%
合计9,848,4005.093990%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新余顺禄617,0000.319137%2024/3/28~2024/6/27大宗交易26.70-27.9316,897,960.00未完成:66,100股2,863,0001.480859%
新余百耀505,4000.261413%2024/3/28~2024/6/27大宗交易26.70-27.9313,827,094.00未完成:63,800股2,394,6001.238584%
新余粤典358,0000.185172%2024/3/28~2024/6/27大宗交易26.70-27.939,821,700.00未完成:40,500股1,672,0000.864826%
新余华谦259,4000.134172%2024/3/28~2024/6/27大宗交易26.70-27.937,099,044.00未完成:22,900股1,179,0000.60982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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