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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债券代码:148434 债券简称:23京粮0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德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9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1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2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3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8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 ...... 19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20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1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控股”、“发行人”或“公司”)。

(二)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京粮01

3、债券代码:148434.SZ

4、起息日:2023-08-22

5、发行总额:3亿元

6、债券余额:3亿元

7、债券期限:3年

8、票面利率:2.88%,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26-08-22(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信用评级:主体AA+/债项AAA

12、增信情况: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14、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

,中德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二、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情况,2023年6月2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4年6月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3460号),确定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期”均指2023年度。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中德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四、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出具了1次受托管理临时报告,情况如下:针对发行人发生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中德证券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股票代码:000505.SZ、200505.SZ上市日期:1992年12月21日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王春立注册资本:726,950,251元实缴资本:726,950,251元设立日期:1988年3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845568住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邮政编码:570105联系电话:010-81219989办公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关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81219989所属行业: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C13)经营范围:食品、饮料、油脂、油料及其副产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农业肥料的生产销售;土地整理、土壤修复;农业综合种植开发、畜牧及水产养殖业,农业器械的生产和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项目投资,高

新技术产品研制和开发应用;环保项目投资及咨询;动漫、平面设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的租赁。(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油脂油料加工、油脂油料贸易及食品加工。其中,油脂的加工、销售及贸易主要是指对经过初榨的原油进行精炼、灌装、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油料的加工、销售及贸易主要是指对芝麻、大豆、玉米胚芽、葵花籽、花生等油料进行压榨、精炼、灌装、销售及进出口贸易。食品加工主要是指休闲食品、烘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油脂油料加工业务品牌包括“古船”、“绿宝”、“古币”、“火鸟”等,主要产品有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花生油、菜籽油、亚麻籽油、橄榄油、香油、麻酱等。食品加工业务品牌包括“小王子”、“董小姐”、“坚强 de土豆仔”、“古船”等,主要产品有薯片、糕点及面包。

2023年,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面临需求收缩、预期转弱等各种外部环境压力,公司坚定战略方向、创新工作机制,从生产、研发、营销、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努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0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亿元。

(二)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油脂1,090,975.561,078,712.611.12-8.21-6.18
食品93,517.3971,450.5123.600.63-1.61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其他5,607.974,917.1812.3229.38263.19
合计1,190,100.921,155,080.312.94-7.44-5.61

三、发行人2023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446,018.97414,355.997.64
非流动资产合计203,659.32196,158.433.82
资产总计649,678.30610,514.426.41
流动负债合计203,414.74202,481.250.46
非流动负债合计88,730.4361,762.1843.66
负债合计292,145.17264,243.431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6,750.35306,166.143.46
所有者权益合计357,533.13346,270.983.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1,190,100.921,285,787.43-7.44
营业总成本1,198,682.781,268,161.79-5.48
营业利润13,758.2422,109.88-37.77
利润总额14,033.2522,532.27-37.72
净利润10,345.2816,425.14-3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34.8114,141.11-27.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9-26.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48.70-53,323.0912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33.2847,457.40-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51.0310,006.55305.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8,920.004,451.032,122.4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如下:“本期发行人拟发行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前述情况已在《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进行披露。目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前述披露文件的约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使用完毕。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在《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发行结果公告的约定及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均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债券简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监管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否运作良好是否在募集资金到达专户前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23京粮013181738732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营业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按照规定正常使用

中德证券、发行人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已签署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三、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专户运作正常。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公司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供公众查阅。

定期报告方面,公司已按要求编制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本期债券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起息日(2023年8月22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前述定期报告中均披露了“债券相关情况”。临时公告方面,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就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公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收入及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0,100.92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34.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1,526,267.00万元。公司利润水平良好、经营性现金流充裕,能够为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一定保障。

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增减率
资产负债率44.97%43.28%1.69%
流动比率2.192.056.83%
速动比率1.191.0216.67%
EBITDA 全部债务比18.20%22.08%-3.88%
利息保障倍数3.265.9-44.7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9.93-8.19587.5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5.518.48-35.02%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还率100.00%100.0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44.97%,债务压力不大;流动比率2.19,速动比率1.19,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保持稳定;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3.2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9.93,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5.51,EBITDA 全部债务比18.20%,对本息覆盖有一定保障。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意愿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此之外,未设立其他增信措施。债券存续期内,增信机制无变动。

2023年6月2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4年6月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3460号),确定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

法定代表人:薛刚

注册资本:623,760.52831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日

经营范围: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资产总计1,677.62亿元,负债总计1,137.78亿元,资产负债率67.82%,担保人总资产体量较大。2023年度,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1,617.93亿元、净利润14.9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47.1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0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9亿元。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证券法》、《公司债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股东、董事会对本期债券偿债保障的相关决议

经发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以及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3京粮01不涉及付息事项。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本期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2023年8月9日,发行人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7756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6月6日,联合资信出具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587号),确定维持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3京粮01”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不存在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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