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科创”)、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悦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海天科创、锦悦泰分别向银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海天科创、锦悦泰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
?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融资担保。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4年1月5日对外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海天科创、锦悦泰向银行融资提供额度均为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1X9T162 |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伍仟万元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场镇社区正街57号2幢1单元7号 | |
营业期限 | 2016-08-19至无固定期限 | |
法定代表人 | 费功全 | |
股东构成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81% | |
开封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 19% |
经营范围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来水处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服务;污水处理厂工程、城市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排水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数据未经审计) | 公司资产总额27,831.97万元,净资产3,407.32万元,负债总额24,424.65万元;营业收入818.64万元,净利润94.15万元。 |
公司名称 | 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CM2JPXE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伍佰万元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场镇社区57号1幢1单元10号 | |
营业期限 | 2017-03-22至无固定期限 | |
法定代表人 | 郑直 | |
股东构成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100% | |
经营范围 | 销售:环保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电缆、五金交电、建材、金属材料、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体育用品、花卉、苗木、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数据未经审计) |
公司资产总额5,161.06万元,负债总额3,457.81万元,净资产1,703.24万元;营业收入1,754.06万元,净利润268.4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一: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协议二: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天科创、锦悦泰的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海天科创和锦悦泰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
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283,543.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0.62%;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7,586.3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9.2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