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3年,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3.向中国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1年,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函、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