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王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王璇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6月27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王璇,女,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3年1月至2023年5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兴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北京新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组织人事部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王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璇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