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珠海港 | 股票代码:000507 | |
债券简称:21珠港01 | 债券代码:149667.SZ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2024年6月27日
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珠海港)对外公布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5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7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 8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0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1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2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3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Port Co., Ltd.
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 149667.SZ |
债券简称 | 21珠港01 |
债券期限(年) | 3+2 |
发行规模(亿元) | 2.00 |
债券余额(亿元) | 2.00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4.20% |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 不适用 |
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 不适用 |
起息日 | 2021年10月19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付息日 | 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发行时主体评级 | 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时债项评级 | 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冯鑫 |
注册资本(万元) | : | 91,973.4895 |
注册地址 | : | 广东省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 |
股票简称及代码 | : | 珠海港(000507) |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饮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港口航运物流板块、新能源板块、投资及其他板块,共计三类业务板块;其中港口航运物流板块包括港口的投资运营、船舶运输、物流及港航配套服务;新能源板块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管道燃气、天然气发电、玻璃深加工等。
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45,605.42万元,产生营业成本413,004.28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58,237.20万元,实现净利润46,541.41万元。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3年和2022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总资产 | 2,067,077.92 | 2,091,088.42 | -1.15 | - |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总负债 | 1,115,762.58 | 1,175,624.18 | -5.09 | - |
净资产 | 951,315.35 | 915,464.24 | 3.92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6,879.96 | 645,978.07 | 3.24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677.40 | 153,272.44 | 6.14 | - |
营业收入 | 545,605.42 | 525,026.99 | 3.92 | - |
营业成本 | 413,004.28 | 400,272.78 | 3.18 | - |
利润总额 | 58,725.85 | 57,999.07 | 1.25 | - |
净利润 | 46,541.41 | 46,603.57 | -0.13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22.22 | 30,656.06 | -9.5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18,953.44 | 130,173.32 | -8.6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34,857.09 | -81,957.01 | -64.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4,886.90 | -25,526.43 | 197.4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秀强股份募集资金解除受限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
资产负债率(%) | 53.98 | 56.22 | -3.99 | - |
流动比率(倍) | 1.04 | 1.21 | -13.81 | - |
速动比率(倍) | 0.98 | 1.15 | -14.73 | -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1珠港01”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珠港01”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21珠港01”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
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21珠港01”为无担保债券。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21珠港01”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 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公司债券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如下:
单位: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 | 行权日 | 到期日 | 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 |
149667.SZ | 21珠港01 | 2023年10月19日 | 3+2 | 报告期内未行权 | 2026年10月19日 | 发行人已于2023年10月19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工作 |
149188.SZ | 20珠海01 | 2023年08月03日 | 3+2 | 2023年08月03日 | 2025年08月03日 | 发行人已于2023年08月03日完成行权兑付 |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报告期内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债券期限 | 兑付日 | 报告期内兑付情况 |
149188.SZ | 20珠海01 | 3+2 | 2023年08月03日 | 发行人已于2023年08月03日按时完成兑付工作 |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21珠港0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AA+。
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4月26日);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债跟踪评级报告》(2023年6月16日);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8月30日);
4.《“21珠港01”2023年付息公告》(2023年10月14日);
5.《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2023年11月14日)。
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1珠港01”募集说明书中未设置特殊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海通证券作为21珠港01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特别地,报告期内海通证券针对本期债券披露了以下报告: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珠海01、21珠港01)》(2023年6月21日);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11月3日);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11月17日)。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海通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