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07.0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至2024年7月5日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5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主持:莫思铭董事长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内容:
一、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与会人员
二、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及来宾
三、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各项议案并审议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五、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见证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注意事项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由三名计票、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8、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议案一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号)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0号文同意,公司9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鼎转债”,债券代码“110058”。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04元/股×85%=4.28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永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修正“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5.04元/股),则“永鼎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