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3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本公司该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6.02元/股,初始发行规模37,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4,126,749股,合计发行41,126,749股,募集资金总额247,583,028.9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8,575,400.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9,007,628.31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0)010098F号《验资报告》和中审亚太验字(2020)010098G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上地支行、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使用情况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 20000011954000037388716 | 使用中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68555 | 本次已注销 |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78083 | 前次已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101040160001268555)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