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龙董事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山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阅通过《关于参股投资风险管控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