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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证券代码:6885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7月10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按照举手顺序确定发言顺序;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表明股东身份和名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慕琳女士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计票人及监票人;

5、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01《关于选举刘春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何启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方六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吴美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陈慕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钟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关于选举罗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王宏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王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3.01《关于选举吴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叶长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讨论;

7、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对股东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统计投票结果(休会);

(1)计票人对收取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现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及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九人,其中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陈慕琳、钟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共有6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刘春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何启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方六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吴美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陈慕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钟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二: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九人,其中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飞、王宏林、王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罗飞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罗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王宏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王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三: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3人,其中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叶长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争艳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共有2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吴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叶长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春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研究生。2019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至今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中农业大学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启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农业农村部兽用诊断制剂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何启盖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方六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1年1月至2010年3月担任公司监事;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方六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吴美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实验师。1984年7月至今历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检测员;2001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美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2,858.6160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吴美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陈慕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慕琳女士持有公司46,62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焕春先生的女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长江证券资金营运部债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债券投资高级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鸣先生持有公司46,62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梅林女士的儿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长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律硕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助理兽医师、兽医师、兽医卫生监督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华中农大讲师;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目前,吴斌先生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主要从事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吴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任职条件。叶长发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10月至2003年11月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工作。2003年12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长发先生持有公司2,750.6141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争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专业,硕士。2003年7月起历任公司技术服务部技术员、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争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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