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宜昌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告。
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5号),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