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