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拟以其享有的对公司不超过5亿元债权对兴源环保进行增资,最终增资方式以及增资金额等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为准。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兴源环保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