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尔化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迪尔化工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4,5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8元,合计募集资金137,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654,430.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121,655,569.08元。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8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
年产20万吨熔盐储能项目(一期) | 32,744.99 | 12,165.56 |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熔盐储能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适度调整。拟将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内容“新建10万吨/年两钠((酸钠、亚 酸钠)生产装置、20万吨/年熔盐复合装置”调整为“新建10万吨/年 酸钠生产装置”;同时调减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拟由32,744.99万元调减至15,353.00万元,调整完成后,项目的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调整前总投资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总投资额 |
1 | 建设投资 | 31,232.99 | -16,478.99 | 14,754.00 |
1.1 | 建筑工程 | 9,887.97 | -6,587.97 | 3,300.00 |
1.2 | 设备购置费 | 7,282.40 | -632.40 | 6,650.00 |
1.3 | 安装工程 | 5,997.59 | -4,347.59 | 1,650.00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065.03 | -4,911.03 | 3,154.00 |
2 | 建设期利息 | 539.00 | -539.00 | 0.00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973.00 | -374.00 | 599.00 |
合计总投资 | 32,744.99 | -17,391.99 | 15,353.00 |
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12,165.56万元保持不变,募投项目投入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 ||
年产20万吨熔盐储能项目(一期)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32,744.99 | 15,353.00 | 12,165.56 | 12,165.56 |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原因
熔盐作为优良的传热储热介质,常见品种有二元熔盐(40% 酸钾+60% 酸钠)、三元熔盐(53% 酸钾+7% 酸钠+40%亚 酸钠)等,但应用领域的要求不同使用的熔盐产品亦有所区别。其中,根据 CSPPLAZA 光热发电平台、中国能源报发布统计,二元熔盐(40% 酸钾+60% 酸钠)是目前光热领域应用最为普遍及成熟的材料类型,是国内光热发电的主流熔盐选择。此外,因采取建设现场混合的方式便于控制单品盐的质量、可供选择的优质厂家范围更广,根据
CSPPLAZA光热发电平台统计光热/熔盐储热相关中标项目情况,目前较多光热项目的熔盐采购仍以针对 酸钾、 酸钠单品分别招标的形式进行。
因此,鉴于现阶段以 酸钾、 酸钠作为原材料的二元熔盐是国内光热发电的主流熔盐选择,且以单品盐招标为主,公司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本次募投项目暂不建设亚 酸钠(三元熔盐主要原料之一)生产以及熔盐复合装置,未来视订单需求再进行自建生产或通过外采形式替代。同时结合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降本增效为原则精进生产布局、缩减投资规模,从而降低因大规模投资带来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是根据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丁邵楠 | 毕见亭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