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焦贵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焦贵廷先生具备担任总经理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