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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重要提示

1、本次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是不限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广核、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类别股东大会
董事会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募集说明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1、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

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普通股股东(含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是不限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公司原有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有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如仍出现认购不足,

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如有);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致使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④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⑤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如有);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4,086,538.00490,000.00
合计4,086,538.00490,000.00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评级事项

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106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1748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83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1-3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31,627.481,574,002.281,484,077.541,582,772.98
应收票据1,741.2062.42360.55170,726.15
应收账款1,145,581.851,182,658.851,493,756.111,085,181.60
预付款项2,090,679.311,895,235.461,750,679.091,737,206.50
其他应收款7,709.447,256.5733,492.755,332.02
其中:应收股利2,061.602,029.2428,873.501,056.27
存货1,940,003.982,057,251.441,777,545.831,524,847.57
合同资产293,692.98306,954.64286,087.35334,675.10
其他流动资产222,567.16255,320.91224,491.78355,873.16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7,633,603.397,278,742.587,050,491.016,796,615.0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5,456.875,456.874,891.713,773.98
长期股权投资1,515,185.611,449,390.331,365,720.451,245,740.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829.9655,829.9656,982.3659,019.60
投资性房地产13,881.0614,744.9918,047.4420,491.93
固定资产24,477,656.0424,668,358.6723,276,351.6123,978,181.42
在建工程5,866,506.955,632,389.976,829,940.545,756,162.12
使用权资产82,712.4886,008.96104,191.93104,077.74
无形资产535,273.12544,584.71520,532.03520,283.11
开发支出644,090.46612,818.28503,108.74357,542.12
商誉41,924.2741,924.2741,924.2741,924.27
长期待摊费用169,407.83167,322.78156,360.79152,74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257,062.90255,470.38240,846.56231,193.17
其他非流动资产619,173.70711,992.94732,202.32735,537.83
非流动资产合计34,284,161.2334,246,293.1033,851,100.7633,206,672.23
资产总计41,917,764.6241,525,035.6840,901,591.7740,003,287.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77,616.281,425,461.421,193,048.201,637,499.38
应付票据518,430.98683,262.60509,422.77354,977.16
应付账款2,207,164.522,343,699.692,296,770.181,881,758.07
预收款项107.1442.8645.00-
合同负债325,808.54284,689.88271,350.63412,477.30
应付职工薪酬7,039.005,748.775,728.975,584.94
应交税费155,553.35114,329.29209,928.72156,102.06
其他应付款373,049.18470,647.46675,658.30407,560.99
其中:应付股利164,495.87-113,878.2280,878.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22,567.682,395,701.142,137,044.352,271,965.83
其他流动负债18,728.6215,173.28314,246.38604,085.75
流动负债合计8,106,065.297,738,756.397,613,243.507,732,011.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879,965.4615,926,830.3916,007,494.9915,592,182.10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债券-249,731.61449,206.67598,804.16
租赁负债46,681.0448,282.7565,129.1569,217.2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010.726,530.286,078.3519,543.31
预计负债664,055.90655,225.59595,987.53533,482.35
递延收益224,265.84223,818.63232,535.65236,121.78
递延所得税负债148,921.09145,465.34138,620.73126,895.17
非流动负债合计16,968,900.0617,255,884.6117,495,053.0817,176,246.15
负债合计25,074,965.3524,994,640.9925,108,296.5824,908,257.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5,049,861.115,049,861.115,049,861.115,049,861.11
资本公积1,079,944.951,079,433.731,080,781.081,079,041.33
其他综合收益74,060.9472,935.7674,176.2834,548.21
专项储备20,238.0410,442.0620,013.9424,937.15
盈余公积667,711.76667,711.76574,045.26490,178.78
未分配利润4,803,621.814,443,205.093,903,752.683,415,647.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695,438.6111,323,589.5210,702,630.3510,094,213.85
少数股东权益5,147,360.665,206,805.175,090,664.845,000,815.84
所有者权益合计16,842,799.2816,530,394.6915,793,295.1915,095,029.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1,917,764.6241,525,035.6840,901,591.7740,003,287.3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18,165.148,254,864.328,282,240.368,067,874.48
其中:营业收入1,918,165.148,254,864.328,282,240.368,067,874.48
二、营业总成本1,379,336.426,452,364.196,701,614.816,516,507.57
其中:营业成本1,164,781.875,285,762.315,528,097.315,389,534.01
税金及附加19,603.6587,527.0380,602.5961,024.56
销售费用905.354,105.764,734.907,899.42
管理费用55,766.47266,394.46241,976.70242,603.15
研发费用11,317.04241,977.72186,979.13175,303.52
财务费用126,962.03566,596.91659,224.18640,142.89
其中:利息费用140,736.42575,995.42646,585.12713,207.98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收入7,050.7427,488.8219,470.4515,371.42
加:其他收益32,009.25130,549.44145,068.94169,894.5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679.93160,420.15167,808.45140,67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8,679.93156,793.03160,131.34140,406.2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64.155,554.84-10,324.5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851.94816.97-12,883.41-1,459.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262.50-2,240.10-14,809.4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40389.40622.967.8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33,370.242,059,449.441,884,557.211,835,353.47
加:营业外收入1,290.321,895.962,380.244,725.41
减:营业外支出525.648,289.0816,924.1823,480.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34,134.922,053,056.321,870,013.271,816,598.58
减:所得税费用98,223.22348,479.16345,859.50244,217.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5,911.701,704,577.161,524,153.781,572,381.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5,911.701,704,577.161,524,153.781,572,381.0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416.721,072,457.01996,379.31976,417.47
2.少数股东损益175,494.99632,120.15527,774.47595,963.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78.83-327.7754,052.08-9,520.5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5.18-1,240.5239,628.07-5,982.4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4.22-3,999.77-3,606.974,620.03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44.50171.68128.06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4.22188.53660.82-173.34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043.80-4,439.464,665.31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60.962,759.2643,235.04-10,602.4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2--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60.962,759.2443,235.04-10,602.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3.65912.7514,424.01-3,538.13
七、综合收益总额537,390.531,704,249.391,578,205.851,562,86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61,541.891,071,216.491,036,007.38970,435.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5,848.64633,032.90542,198.47592,425.4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710.2120.1970.193
(二)稀释每股收益0.0710.2120.1970.1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84,177.139,516,818.828,886,367.348,937,169.42
收到的税费返还28,597.02130,003.57148,423.98169,476.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921.94274,166.35233,964.03233,53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68,696.089,920,988.749,268,755.369,340,178.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1,912.324,094,494.224,023,707.073,992,375.1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9,510.25984,987.84984,449.94930,547.03
支付的各项税费184,428.091,026,696.35819,214.00602,426.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433.87502,820.90304,543.49323,71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10,284.526,608,999.316,131,914.515,849,068.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411.563,311,989.433,136,840.853,491,110.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6,756.8291,499.1289,871.25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44.601,361.845,107.48766.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105.4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916.97472,381.78602,860.04517,043.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461.57640,500.45704,572.08607,681.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3,258.381,424,609.671,183,968.311,444,081.59
投资支付的现金21,853.7573,440.2286,975.5217,529.2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40.60393,711.93871,564.80602,962.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7,652.731,891,761.822,142,508.632,064,572.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191.16-1,251,261.37-1,437,936.56-1,456,891.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535.0040,437.86102,089.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535.0040,437.86102,089.5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8,691.706,124,277.057,840,526.456,808,947.6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2511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8,691.706,132,912.307,881,079.116,911,037.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08,425.856,232,811.328,249,875.276,945,752.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1,198.341,742,951.611,682,861.891,682,292.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4,620.00627,835.68463,963.42434,423.0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78.9065,973.1837,981.4732,091.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49,903.098,041,736.119,970,718.638,660,136.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788.61-1,908,823.80-2,089,639.52-1,749,099.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9.752,099.12-10,688.32149.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8,208.77154,003.37-401,423.55285,269.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9,763.73755,760.361,157,183.90871,914.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7,972.49909,763.73755,760.361,157,183.90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投资100.00%-设立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能发电-75.00%设立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电站运营管理-87.50%设立
中广核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投资77.78%-设立
中广核宁核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投资56.52%-设立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能发电70.00%30.00%设立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能发电25.00%75.00%设立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广东省阳江市核能发电34.00%25.00%设立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提供管理、技术及咨询服务100.00%-设立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电技术开发100.00%-设立
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电站测试及维修-100.00%设立
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核电环保100.00%-设立
中广核(深圳)运营技术与辐射监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辐射检测和评价、仪表检定-100.00%设立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核电技术开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宁德市核能发电-46.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台山市广东省台山市核能发电12.50%57.5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台山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台山市广东省台山市投资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工程建设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工程设计-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中广核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进出口贸易-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广西防城港市核能发电-6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广东省汕尾市核能发电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售电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广核海洋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惠州市海上电站开发、建设、经营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阳西核电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广东省阳江市核电站的投资、建设与经营-51.00%设立
广西防城港中广核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广西防城港市投资60.00%-设立
三沙先进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省三沙市海南省三沙市海岛能源开发、智能电网投资、输配电、售电-60.00%设立
深圳市核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工程监理、工程管理及技术支持服务100.00%-设立
福建宁核售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售电业务、电力供应、配电网维护服务-100.00%设立
广西防核售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广西防城港市电力供应、售电服务、配电网技术服务-100.00%设立
山东招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烟台市核能发电100.00%-设立
贵州玉屏清洁热能有限公司贵州省铜仁市贵州省铜仁市热力生产100.00%-设立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广东省中山市核电技术开发-100.00%设立
广西防城港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广西防城港市核能发电61.00%-设立
中广核清洁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核电技术开发60.00%-设立

2、合并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变动原因

2023年度

2023年度中广核清洁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加设立
中珐国际核能工程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河北中庄清洁热能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中国大亚湾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减少丧失控制权
报告期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变动原因

2022年度

2022年度广西防城港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增加设立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增加设立
中广核(北京)仿真技术有限公司减少股权出售
中广核河北热电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2021年度

2021年度贵州玉屏清洁热能有限公司增加设立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94.17%94.06%92.61%87.90%
速动比率(倍)70.24%67.47%69.26%68.18%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59.82%60.19%61.39%62.27%
每股净资产(元/股)2.322.242.122.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596.176.428.22
存货周转率(次)2.332.763.353.5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110.660.620.6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90.03-0.080.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60,416.721,072,457.01996,379.31976,417.47

注:1、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下同;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2024年1-3月数据作年化处理;

7、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2024年1-3月数据作年化处理;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3月3.13%0.0710.071
2023年度9.76%0.2120.212
2022年度9.63%0.1970.197
2021年度9.99%0.1930.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3月3.03%0.0690.069
2023年度9.66%0.2100.210
2022年度9.44%0.1930.193
2021年度9.98%0.1930.19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

+NP÷2+Ei×Mi÷M

-Ej×Mj÷M

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每股收益

①基本每股收益=P

÷S

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931,627.484.61%1,574,002.283.79%1,484,077.543.63%1,582,772.983.96%
应收票据1,741.200.00%62.420.00%360.550.00%170,726.150.43%
应收账款1,145,581.852.73%1,182,658.852.85%1,493,756.113.65%1,085,181.602.71%
预付款项2,090,679.314.99%1,895,235.464.56%1,750,679.094.28%1,737,206.504.34%
其他应收款7,709.440.02%7,256.570.02%33,492.750.08%5,332.020.01%
存货1,940,003.984.63%2,057,251.444.95%1,777,545.834.35%1,524,847.573.81%
合同资产293,692.980.70%306,954.640.74%286,087.350.70%334,675.100.84%
其他流动资产222,567.160.53%255,320.910.61%224,491.780.55%355,873.160.89%
流动资产合计7,633,603.3918.21%7,278,742.5817.53%7,050,491.0117.24%6,796,615.0816.99%
债权投资5,456.870.01%5,456.870.01%4,891.710.01%3,773.980.01%
长期股权投资1,515,185.613.61%1,449,390.333.49%1,365,720.453.34%1,245,740.503.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829.960.13%55,829.960.13%56,982.360.14%59,019.600.15%
投资性房地产13,881.060.03%14,744.990.04%18,047.440.04%20,491.930.05%
固定资产24,477,656.0458.39%24,668,358.6759.41%23,276,351.6156.91%23,978,181.4259.94%
在建工程5,866,506.9514.00%5,632,389.9713.56%6,829,940.5416.70%5,756,162.1214.39%
使用权资产82,712.480.20%86,008.960.21%104,191.930.25%104,077.740.26%
无形资产535,273.121.28%544,584.711.31%520,532.031.27%520,283.111.30%
开发支出644,090.461.54%612,818.281.48%503,108.741.23%357,542.120.89%
商誉41,924.270.10%41,924.270.10%41,924.270.10%41,924.270.10%
长期待摊费用169,407.830.40%167,322.780.40%156,360.790.38%152,744.44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257,062.900.61%255,470.380.62%240,846.560.59%231,193.170.58%
其他非流动资产619,173.701.48%711,992.941.71%732,202.321.79%735,537.831.84%
非流动资产合计34,284,161.2381.79%34,246,293.1082.47%33,851,100.7682.76%33,206,672.2383.01%
资产总计41,917,764.62100.00%41,525,035.68100.00%40,901,591.77100.00%40,003,287.3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0,003,287.31万元、40,901,591.77万元、41,525,035.68万元和41,917,764.62万元。公司为实现装机扩容保持对核电项目的资本投入,资产总额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6,796,615.08万元、7,050,491.01万元、7,278,742.58万元和7,633,603.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99%、

17.24%、17.53%和18.2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33,206,672.23万元、33,851,100.76万元、34,246,293.10万元和34,284,161.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01%、

82.76%、82.47%和81.79%。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随着公司在建及运营核电机组增加,非流动资产总额总体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777,616.287.09%1,425,461.425.70%1,193,048.204.75%1,637,499.386.57%
应付票据518,430.982.07%683,262.602.73%509,422.772.03%354,977.161.43%
应付账款2,207,164.528.80%2,343,699.699.38%2,296,770.189.15%1,881,758.077.55%
预收款项107.140.00%42.860.00%45.000.00%--
合同负债325,808.541.30%284,689.881.14%271,350.631.08%412,477.301.66%
应付职工薪酬7,039.000.03%5,748.770.02%5,728.970.02%5,584.940.02%
应交税费155,553.350.62%114,329.290.46%209,928.720.84%156,102.060.63%
其他应付款373,049.181.49%470,647.461.88%675,658.302.69%407,560.991.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22,567.6810.86%2,395,701.149.58%2,137,044.358.51%2,271,965.839.12%
其他流动负债18,728.620.07%15,173.280.06%314,246.381.25%604,085.752.43%
流动负债合计8,106,065.2932.33%7,738,756.3930.96%7,613,243.5030.32%7,732,011.4731.04%
长期借款15,879,965.4663.33%15,926,830.3963.72%16,007,494.9963.75%15,592,182.1062.60%
应付债券--249,731.611.00%449,206.671.79%598,804.162.40%
租赁负债46,681.040.19%48,282.750.19%65,129.150.26%69,217.290.28%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010.720.02%6,530.280.03%6,078.350.02%19,543.310.08%
预计负债664,055.902.65%655,225.592.62%595,987.532.37%533,482.352.14%
递延收益224,265.840.89%223,818.630.90%232,535.650.93%236,121.780.95%
递延所得税负债148,921.090.59%145,465.340.58%138,620.730.55%126,895.170.51%
非流动负债合计16,968,900.0667.67%17,255,884.6169.04%17,495,053.0869.68%17,176,246.1568.96%
负债合计25,074,965.35100.00%24,994,640.99100.00%25,108,296.58100.00%24,908,257.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908,257.62万元、25,108,296.58万元、24,994,640.99万元和25,074,965.35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以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732,011.47万元、7,613,243.50万元、7,738,756.39万元和8,106,065.2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04%、30.32%、

30.96%和32.33%,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7,176,246.15万元、17,495,053.08万元、17,255,884.61万元和16,968,900.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96%、

69.68%、69.04%和67.67%,主要由长期借款组成,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比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94.17%94.06%92.61%87.90%
速动比率(倍)70.24%67.47%69.26%68.18%
资产负债率(合并)59.82%60.19%61.39%62.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87.90%、92.61%、94.06%和94.17%,速动比率分别为68.18%、69.26%、67.47%和70.24%。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主要系短期借款的减少以及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2023年末,流动比率上升,主要系核燃料采购增加,以及防城港3号机组投入

商业运营后导致的核燃料与备品备件存货增加;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短期借款的增加和应收账款的减少。2024年3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末均有所上升,主要系货币资金和预付款项增加,同时存货略有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27%、61.39%、60.19%和59.82%,资产负债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核电机组滚动建设并投入商业运营,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升,资产规模不断增大,而负债总额保持相对稳定。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596.176.428.22
存货周转率(次)2.332.763.353.56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2024年1-3月数据作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2024年1-3月数据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22、6.42、6.17和6.59,主要系工程业务收入增长引致应收账款增加、账龄变长,使得2021年至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下降态势。2024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增加,主要系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业务客户使用票据支付增加,2024年3月末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56、3.35、2.76和2.33,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1)核燃料采购逐年增加;(2)2023年3月25日,防城港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后导致的核燃料与备品备件存货增加。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918,165.148,254,864.328,282,240.368,067,874.48
营业利润633,370.242,059,449.441,884,557.211,835,353.47
利润总额634,134.922,053,056.321,870,013.271,816,598.58
净利润535,911.701,704,577.161,524,153.781,572,381.03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416.721,072,457.01996,379.31976,417.47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运营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67,874.48万元、8,282,240.36万元、8,254,864.32万元和1,918,165.14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976,417.47万元、996,379.31万元、1,072,457.01万元和360,416.72万元,较同期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4,086,538.00490,000.00
合计4,086,538.00490,000.00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非发生根据董事会判断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四)公司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利润分配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六)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在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在获得相应年度的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在2020年分红比例(42.25%)

基础上,公司2021年至2025年保持分红比例适度增长。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形式派发2021年度末期股息予于股权登记日名列公司名册的股东。2021年度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每10股股息为人民币0.8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形式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息予于股权登记日名列公司名册的股东。2022年度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每10股股息为人民币0.8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4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746,869,443.40元。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474,686.94439,337.92424,188.33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72,457.01996,379.31976,417.47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44.26%44.09%43.4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338,213.1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015,084.6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31.83%

注: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经追溯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31.83%,最近三年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的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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