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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1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3年6月21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7日及2022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21日,并确认在原期限届满之日至相应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持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及2023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再融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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