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命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原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会计师,现担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先导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媒体评论200余篇。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