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的离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闫明先生近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闫明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1月10日。闫明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闫明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总经理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列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公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公告附件:
杨列宁先生简历
杨列宁,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清华大学EMBA,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兼任中国精细化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曾获得山东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省管企业十大杰出青年。曾任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柴里煤矿综掘队长、机电运输科长,枣庄矿业集团规划发展部长、铁路运输处处长、新安煤业公司总经理。曾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曾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洲际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世能氢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杨列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列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