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因日常经营需要,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借款。2024年6月21日,由公司和杭州银行签署了3,3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额度范围内为旺能环保在该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30),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宋平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D座3楼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100%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4年5月31日,旺能环保资产总额为476,570.18万元,净资产为234,654.05万元,负债总额为241,916.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7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债务人: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杭州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旺能环保形成的债权。
5.担保金额:人民币3,3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8.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申请银行借款,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旺能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4.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资产总额144.18亿元的30.57%、占净资产64.00亿元的68.88%,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