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1:30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蓝波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拟提请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
2、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同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