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周三)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新五丰”,公司持有东安新五丰70%股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2022年12月签订了借款合同,金额为4,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
东安新五丰拟将东安新五丰的厂区内饲料生产设备和不动产权作为抵押,主要抵押物为坐落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工业园内(环城路南侧学院路东侧)不动产,抵押建筑面积10230.97㎡(以办理不动产权面积为准),以及厂区内饲料生产设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东安新五丰法定代表人或东安新五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抵押贷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东安新五丰向银行机构申请以厂区内饲料生产设备和不动产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是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抵押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本次抵押贷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东安新五丰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事项的风险可控。东安新五丰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