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6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0.7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86,193股—1,972,3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0.19%—0.39%,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