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方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保荐机构就公司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