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7名获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上述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6,213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