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或“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
司担保的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6,388万元。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19,335.71 | 162,299.24 |
总负债 | 135,593.84 | 112,291.56 |
净资产 | 83,741.87 | 50,007.68 |
2024年1-3月 | 2023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102,762.56 | 132,784.96 |
营业利润 | 4,158.65 | -43.71 |
净利润 | 3,734.19 | 12.83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的租赁本金:人民币6,388万元
5、租赁期限:36个月(约)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产生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8、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949,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50,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5.6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122,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0.37%。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