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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21.6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5日和202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债权人担保本金额(万元)保证期间担保类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担保人全资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3,500二年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6日

(8)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产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34,040,882.97513,833,616.40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224,217,033.20308,597,330.93
净资产209,823,849.77205,236,285.47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
(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154,321,359.58632,162,377.58
利润总额5,346,897.6029,233,637.51
净利润4,587,564.3028,963,543.79

(三)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6.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万

元,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债权人担保本金额(万元)保证期间担保类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担保人控股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500二年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

(4)注册资本:4,714.285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5#厂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RU6UT3H

(7)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5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81,669,407.73195,271,968.03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140,360,595.04157,189,287.30
净资产41,308,812.6938,082,680.73

项目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61,806,437.65125,246,440.08
利润总额3,481,945.53-25,426,922.11

净利润

净利润3,226,131.96-21,820,574.54

(三)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6.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0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66%;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3,580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8%;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4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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